冠昊生物: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9  冠昊生物(300238)公司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控制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保障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鉴于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为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全体董事、监事均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上述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的具体方案

1、投保人: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 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

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提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能够进一步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全体监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有利于促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规履职,有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良性发展,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该事项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