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昊生物: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和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和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冠昊生物”)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知光”)通知,获悉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解除冻结和被司法再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公告发布之日,控股股东广东知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044,8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0.76%;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5,366,26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0%;控股股东广东知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0,411,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56%。
一、 股东股份解除冻结和被冻结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份解除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冻结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司法冻结开始日期 | 解除冻结开始日期 | 司法冻结执行人名称 |
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20,650,000 | 37.51% | 7.79% | 2023-04-13 | 2023-11-21 |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
2. 本次股份司法再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冻结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 限售股 及限售 类型 | 起始日 | 到期日 | 司法冻结执行人名称 | 原因 |
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6,000,000 | 10.90% | 2.26% | 否 | 2023-11-21 | 2026-11-20 |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 司法再冻结 |
3. 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累计被冻结数量 | 累计被标记数量 | 占所持股份的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55,044,822 | 20.76% | 40,394,822 | 0 | 73.39% | 15.23% |
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5,366,266 | 5.80% | 0 | 0 | 0 | 0 |
合 计 | 70,411,088 | 26.56% | 40,394,822 | 0 | 57.37% | 15.23% |
二、 股东股份被冻结的情况说明及风险提示
1、此次被司法再冻结股份为前次轮候冻结股份转为被司法再冻结股份,轮候冻结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及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2、经向控股股东问询,广东知光回复称,广东知光最近一年与其债权人广州市叠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市名叶清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奕秋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何莉等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情形,上述债权人已起诉广东知光并冻结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目前广东知光正与债权人沟通协商解决方案,并与部分债权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对涉及的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司法再冻结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知光不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
3、此次股份被司法再冻结事项暂时不会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本次股权司法再冻结未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5、公司将积极跟进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所持公司股份的司法再冻结事宜,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轮候冻结数据表》;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