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昊生物: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的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知光”)所持有的公司7,650,000股和13,000,000股(股份性质:非限售流通股)拟将分别被司法拍卖,合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37.51%,占公司总股本的7.79%。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0,411,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6%。若本次司法拍卖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9,761,088股,占公司总股本
18.77%。截至2024年9月20日,公司前10大股东中其他股东单独持股比例均未超过2%,本次司法拍卖暂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拍卖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股东股份拟被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广东知光通知并经查询相关网络拍卖平台,获悉广东知光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拍卖,具体事项如下:
1、本次股份拟被司法拍卖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及一致行动人 | 本次拍卖股份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 限售股 及限售 类型 | 拍卖起始时间 | 拍卖截止时间 | 拍卖人 | 拍卖原因 |
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7,650,000 | 13.90% | 2.89% | 否 | 2024年10月29日14时 | 2024年10月30日14时(延时除外) |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 司法执行 |
广东知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是 | 13,000,000 | 23.61% | 4.90% | 否 | 2024年10月29日14时 | 2024年10月30日14时(延时除外) |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 司法执行 |
合计 | - | 20,650,000 | 37.51% | 7.79% | - | - | - | - | - |
2、股东股份累计拟被拍卖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除本次所持20,650,000股股份将分别被司法拍卖外,广东知光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股份被拍卖的情况。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5,044,822股,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北京世纪天富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15,366,266股,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70,411,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56%。其中广东知光已质押及冻结的股份20,650,000股(股份性质:非限售流通股)拟将被司法拍卖,占公司总股本的7.79%。
2、若本次法院已公示将被拍卖的20,650,000股股份最终均完成司法拍卖,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将可能由70,411,088股减少至49,761,08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将由26.56%降至18.77%。本次司法拍卖暂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表示,近期正在积极与强制执行申请人沟通,如在拍卖开始前未能与强制执行申请人达成一致,广东知光不排除通过广东知光
或其关联公司竞拍此次拟被拍卖的股票的可能。
4、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后续可能还需经过竞拍、缴款、法院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最终是否完成拍卖,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知光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目前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本次司法拍卖事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未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广东知光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6、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指定的披露网站为巨潮信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有关拍卖公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