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生物:董事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9  东宝生物(300239)公司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直接送达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方式: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星期一)上午10:30在包头稀土高新区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方式结合召开。

3、会议出席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现场出席3名,通讯出席4名)。董事长王爱国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刘燕女士、独立董事高德步先生、独立董事额尔敦陶克涛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兼总经理刘芳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王富荣先生、独立董事任斌先生出席了现场会议。

4、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会主席周兴先生以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监事于建华先生、监事杜学文先生、副总经理贾利明先生、副总经理王刚先生、财务总监郝海青先生、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单华夷女士列席了现场会议。

5、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爱国先生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审阅了有关议案并进行了表决。经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同意报告内容。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076)、《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3-077)。

2、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3-078)。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23年上半年相关事项及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