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宝生物:关于东宝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1-25  东宝生物(300239)公司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宝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300239,证券简称:东宝生物

2、债券代码:123214,债券简称:东宝转债

3、转股价格:6.67元/股

4、转股期限:2024年2月5日至2029年7月30日

5、根据公司《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自2023年12月25日至 2024 年1月25日,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6.67元/股的90%,预计将触发“东宝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17号)同意注

册,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45,500.00万元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4,550,000张。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45,5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273.66万元(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4,226.3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8月4日全部到账。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验资,并出具了“XYZH/2023JNAA1B0384”号《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2、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1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东宝转债”,债券代码“123214”。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8月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2月5日)起至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9年7月30日)止(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4、可转债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公司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6.67元/股。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未有调整情况。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且为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自 2023年12月25日至2024年1月25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6.67元/股的90%,预计将触发“东宝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规定,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是否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拟于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并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时召开董事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的,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东宝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3 年7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包头东宝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