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光电:平安证券关于瑞丰光电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7  瑞丰光电(300241)公司公告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光电”或“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瑞丰光电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公司对与TCL华瑞照明科技(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华瑞”)、迅驰车业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驰车业”)、珠海市唯能车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能车灯”)2023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估算,现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报告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上年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TCL华瑞照明科技(惠州)有限公司采购材料市场价原则50.00025.14
迅驰车业江苏有限公司采购材料市场价原则250.000113.45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TCL华瑞照明科技(惠州)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市场价原则1,000.0068.411,247.72
迅驰车业江苏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市场价原则8,000.001,274.396,120.92
珠海市唯能车灯实业有限公司销售产品市场价原则1,300.009.070.40
合计10,600.001,351.877,507.64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人关联交易内容实际发生金额预计金额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披露日期及索引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TCL华瑞照明科技(惠州)有限公司采购材料25.14500.000.03%94.97%巨潮资讯网2022年4月28日《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迅驰车业江苏有限公司采购材料113.45600.000.14%81.09%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TCL华瑞照明科技(惠州)销售产品1,247.722,000.003.03%37.61%
有限公司
迅驰车业江苏有限公司销售产品6120.926,000.0052.30%2.02%
合计--7,507.249,100.00----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交易关联方:TCL华瑞照明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万文注册资本:10,007.7377万注册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四路72号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LED器件封装、LED背光模组、LED照明模组及其配套产品、照明显示产品、照明光源、照明电源、灯具产品、镇流器、消防灯具、特种灯具、多功能取暖器、集成吊顶及集成墙面产品、智能电表、车灯及车灯控制器;照明工程设计及施工;节能技术的研发、推广、转让及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自有房屋、厂房租赁;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公司关系:公司原高管陈华先生为该公司董事。财务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TCL华瑞总资产为54,598.21万元,净资产为13,811.36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74,184.31万元,净利润为1,759.39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TCL华瑞照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在日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2、交易关联方:迅驰车业江苏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荣平

注册资本:12,880万

注册地址:丹阳市丹北镇群楼工业园

经营范围:汽车LED灯具、汽车电子、汽车饰件、汽车照明系统、汽车转向系统、汽车制动系统研发、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与公司关系:公司原董事吴强先生为该公司董事。财务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迅驰车业总资产为103,638.38万元,净资产为25,700.6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96,405.86万元,净利润为5,771.63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迅驰车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在日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3、交易关联方:珠海市唯能车灯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文利

注册资本:3000万

注册地址: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斗门大道南1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董事会秘书刘雅芳女士为该公司董事

财务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唯能车灯总资产为23,149.65万元,净资产为10,155.5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21,529.22万元,净利润为1,882.55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唯能车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在日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销售商品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双方之间的合作可以发挥各自的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在 LED 器件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公司与TCL华瑞、迅驰车业、唯能车灯存在上下游的业务关系,且公司的产品质量稳定,运输便利,价格合理,该关联交易可以降低TCL华瑞、迅驰车业、唯能车灯的运输成本,并保证产品的交货期和产品质量。因此,上述关联交易对双方经营均有利。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在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做出的,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关联交易的定价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其程序合法、有效,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是合理和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有关事项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竹青王铮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4 月 27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