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光电:平安证券关于瑞丰光电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光电”或“公司”)2021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瑞丰光电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公司对与TCL华瑞照明科技(惠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TCL华瑞”)、迅驰车业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驰车业”)、珠海市唯能车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唯能车灯”)2023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估算,现将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报告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合同签订金额或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TCL华瑞照明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市场价原则 | 50.00 | 0 | 25.14 |
迅驰车业江苏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市场价原则 | 250.00 | 0 | 113.45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TCL华瑞照明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市场价原则 | 1,000.00 | 68.41 | 1,247.72 |
迅驰车业江苏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市场价原则 | 8,000.00 | 1,274.39 | 6,120.92 | |
珠海市唯能车灯实业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市场价原则 | 1,300.00 | 9.07 | 0.40 | |
合计 | 10,600.00 | 1,351.87 | 7,507.64 |
(三)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TCL华瑞照明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25.14 | 500.00 | 0.03% | 94.97% | 巨潮资讯网2022年4月28日《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迅驰车业江苏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113.45 | 600.00 | 0.14% | 81.09% |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TCL华瑞照明科技(惠州) | 销售产品 | 1,247.72 | 2,000.00 | 3.03% | 37.61% |
有限公司 | |||||||
迅驰车业江苏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 | 6120.92 | 6,000.00 | 52.30% | 2.02% | ||
合计 | -- | 7,507.24 | 9,100.00 | -- | -- |
二、 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交易关联方:TCL华瑞照明科技(惠州)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史万文注册资本:10,007.7377万注册地址:惠州仲恺高新区惠风四路72号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LED器件封装、LED背光模组、LED照明模组及其配套产品、照明显示产品、照明光源、照明电源、灯具产品、镇流器、消防灯具、特种灯具、多功能取暖器、集成吊顶及集成墙面产品、智能电表、车灯及车灯控制器;照明工程设计及施工;节能技术的研发、推广、转让及咨询;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自有房屋、厂房租赁;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公司关系:公司原高管陈华先生为该公司董事。财务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TCL华瑞总资产为54,598.21万元,净资产为13,811.36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74,184.31万元,净利润为1,759.39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TCL华瑞照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在日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2、交易关联方:迅驰车业江苏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荣平
注册资本:12,880万
注册地址:丹阳市丹北镇群楼工业园
经营范围:汽车LED灯具、汽车电子、汽车饰件、汽车照明系统、汽车转向系统、汽车制动系统研发、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与公司关系:公司原董事吴强先生为该公司董事。财务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迅驰车业总资产为103,638.38万元,净资产为25,700.6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96,405.86万元,净利润为5,771.63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迅驰车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在日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3、交易关联方:珠海市唯能车灯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文利
注册资本:3000万
注册地址:珠海市斗门区斗门镇斗门大道南1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公司董事会秘书刘雅芳女士为该公司董事
财务情况:截止2022年12月31日,唯能车灯总资产为23,149.65万元,净资产为10,155.58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为21,529.22万元,净利润为1,882.55万元。
履约能力分析:唯能车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在日常交易中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能力。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销售商品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双方之间的合作可以发挥各自的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优势,更好地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协商定价,并按照协议约定进行结算。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签订相关协议。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在 LED 器件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公司与TCL华瑞、迅驰车业、唯能车灯存在上下游的业务关系,且公司的产品质量稳定,运输便利,价格合理,该关联交易可以降低TCL华瑞、迅驰车业、唯能车灯的运输成本,并保证产品的交货期和产品质量。因此,上述关联交易对双方经营均有利。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不会因上述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在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基础上做出的,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求,关联交易的定价均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其程序合法、有效,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所需,是合理和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以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有关事项表决,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竹青 | 王铮 |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