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光电:董事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30  瑞丰光电(300241)公司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丰光电”)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于2023年8月29日上午10:00以通讯结合网络线上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龚伟斌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林玉晟先生、黄爱丽女士,康福东先生,高级管理人员王非先生、刘雅芳女士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集、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1-6月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并通过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