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光电: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丰光电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3  瑞丰光电(300241)公司公告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被保荐公司简称:瑞丰光电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竹青联系电话:0755-22621452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铮联系电话:0755-22621452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6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0次,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0次,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0次,事前或事后审阅相关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0次,拟于下半年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7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0次,拟于下半年开展培训
(2)培训日期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釆取的措施

事项存在的问题釆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不适用
3.“三会”运作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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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公司计划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3年6月。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尚未达到相关计划金额的50%。向公司了解原因,督促公司尽快依据实际情况调整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同时对照法规要求,对该项目的可行性、预计收益进行重新论证。
6.关联交易不适用
7.对外担保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不适用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不适用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不适用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是否履行承诺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首次公开发行时所作承诺不适用
2.向特定对象发行时所作承诺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不适用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竹青王铮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