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光电: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28  瑞丰光电(300241)公司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

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丰光电”)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情况如下:

1、因激励对象离职注销股票期权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辞退)而离职,在情况发生之日,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不得行权/解除限售,并由公司按本计划的规定注销/按授予价格回购注销。”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29名因个人原因辞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满足行权条件的全部股票期权共计923,500份。

2、因已获授但到期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需由公司注销

2022年7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二个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327名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3,521,400份。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期限为2022年8月10日至2023年4月28日止。截至前述行权期限届满之日,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尚有298人的12,597,900份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未在可行权期限内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注销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3,521,400份,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6)。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上述13,521,400份股票期权已于2023年9月27日办理完成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