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光电: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1-30  瑞丰光电(300241)公司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专户完成注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10月 24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及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原计划用于“全彩表面贴装发光二极管(全彩LED)封装扩产项目 ”的剩余募集资金14,885.25万元(包含银行利息,具体金额以实际结转时项目专户资金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剩余募集资金划转完成后, 公司将注销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 年 10月2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52)。公司根据有关规定,向有关开户银行提出相关募集资金专户销户申请。近日,公司收到相关银行通知,上述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工作已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232号)同意瑞丰光电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4,458,230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5.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182,796.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859,131.2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89,323,664.7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21年4月29日全部到账。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29日出具的《验资报告》

(致同验字[2021]第441C000225号)。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与保荐机构以及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将募集资金存储于在相关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实施募投项目的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头支行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本次完成销户的募集资金专户的信息如下:

银行名称账号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项目状态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71276235全彩表面贴装发光二极管(全彩LED)封装扩产项目已终止

三、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的单位结算账户销户通知书,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工作已完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有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具体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账号状态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171276235已销户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 年 11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