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光电: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查股网  2023-12-04  瑞丰光电(300241)公司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瑞丰光电

股票代码: 300241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北省葛店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住所/通讯地址: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济开发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

签署日期: 2023 年 12月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

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 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计划 .............................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第五节 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附表: ...... 11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报告书、本报告书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权益变动本报告书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股份权益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北省葛店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公司、 瑞丰光电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 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实际不符的情

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湖北省葛店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葛店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易洪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700780920800Y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90,000万元
经营期限2005年8月5日 至 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土地整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土石方工程施工,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对外承包工程,金属制品销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技术服务,融资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土地调查评估服务,凭总公司授权开展经营活动,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土地使用权租赁,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市政设施管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易洪波
性别
职务情况法定代表人
国籍中国
长期居住地湖北鄂州
在其他国家或地区有无居留权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湖北省葛店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持有占瑞丰光电总股本5.61440%的股票;除此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计划

一、 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经营发展需要减持公司股份。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继续 减少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尚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方式及持股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瑞丰光电股份38,461,538股,约占总股本的5.6144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瑞丰光电股份34,252,538股,约占总股本的4.9999%。

二、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导

致其持有的公司股权比例累计减少,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减持时间减持方式减持数量(股)变动比例
2023年12月1日大宗交易42090000.61441%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是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瑞丰光电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 包括但不限于股

份被质押、冻结等的情况。

第五节 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报告披露的股票减持外, 在本报告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 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 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 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2023 年 12 月4 日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 深交所要求的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文件(原件或复印件)。

二、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上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此页无正文, 为《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2023 年12 月4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所在地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融汇路与同观路交汇处瑞丰光电大厦1栋1601
股票简称瑞丰光电股票代码300241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湖北省葛店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湖北省葛店经济开发区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人有 □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是 □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数量:38,461,538股 持股比例:5.61440%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股票种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变动数量:4,209,000股 变动比例:0.61441% 变动后持股数量:34,252,538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4.99999%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是 □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是 □ 否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是 □ 否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是 □ 否 □ 不适用 ?

(此页无正文, 为《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 2023 年 12 月 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