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光电: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设立湖北瑞华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暂命名,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瑞华汽车电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充分利用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当地产业优势,公司拟投资设立瑞华汽车电子。瑞华汽车电子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资金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该项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在湖北葛店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扩产车用产品,公司将积极争取当地产业落地相关的优惠政策,公司授权董事长签署本次投资相关的所有协议、文件。
二、投资主体介绍
公司名称: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152666039
主体类型: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道田寮社区融汇路与同观路交汇处瑞丰光电大厦1栋1601(一照多址企业)
法定代表人:龚伟斌
成立日期:2000年1月24日
三、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称:湖北瑞华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
出资情况:瑞丰光电出资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0%,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法定代表人:龙胜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业务范围:各类LED发光二极管、光电子器件、车用LED模组及配件、灯具、电子元器件的生产和销售;车用LED模组的研发及技术服务、咨询服务;电子产品的购销及其它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设备租赁(不含金融租赁活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注册地:湖北省鄂州市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
经营方式:实行执行董事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由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
法人治理结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股东行使相关职权,职权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法定代表人担任,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执行董事可以兼任总经理。总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上述基本信息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为准。
四、投资的目的和必要性
葛店经开区位于长江中游南岸,是湖北省政府批准设立的全省第一家省级开发区,2012年晋升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是武汉城市圈中离武汉最近的国家级开发区。以葛店为中心,半径50公里范围内,人口占全省的1/3,GDP为全省的1/2,高等院校96所,在校学生130万人,市场容量和人力资源优势突出。聚集了包括东风本田、东风日产、法雷奥、伟世通、小鹏、吉利在内的“汽车产业链”上下游企业。
随着新能源汽车下游消费需求持续上升,带动了汽车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发展,尤其是新能源汽车普遍搭载的LED车灯。鉴于公司是专业从事LED封装及提供全车照明&车载显示解决方案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完善的车规级LED产品体系、独立完善的车规生产制造和检测体系。公司车用LED及模组产品广泛应用包含远近光、转向灯、氛围灯、内饰照明、后转向/倒车灯、后位置/刹车灯等等领域。
在湖北设立子公司将有利于子公司集中管理,共同发挥协同效应,巩固并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公司将充分融入当地产业集群,有效利用优质客户资源,强化与下游企业的战略合作,积极拓展模组业务,抢抓市场增量机会,力争进入国内外优秀汽车品牌供应体系,在各大主流主机厂中夯实国产灯珠品牌口碑。
五、风险控制措施
受国家宏观政策、行业竞争、市场供需和公司管理等因素影响,该投资项目存在一定的行业竞争、经营与管理、市场等风险。公司将不断完善科学的风控管理架构,最大限度地降低经营决策风险和公司治理风险;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体系,强化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检查,从制度层面上对经营中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事先防范与规避。
瑞华汽车电子公司的设立需要向有权登记部门办理设立登记手续,能否设立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