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光电: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1-09  瑞丰光电(300241)公司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致同”)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致同出具的《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质控复核人告知函》,致同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原指派吴亮和李婷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旭宏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鉴于致同内部工作调整,现指派蒋晓明替换吴亮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白晶替换张旭宏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蒋晓明和李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白晶。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的基本信息

蒋晓明于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4份。

白晶于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

三、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诚信情况和独立性蒋晓明、白晶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无不良诚信记录。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涉及到的相关工作安排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项目质量复核工作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1、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告知函》。

2、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照。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