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光电:监事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4-26  瑞丰光电(300241)公司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光电”或“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17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3日上午11:30点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玉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23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并通过《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刊登的《2023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年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并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议审并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薪酬的议案》

监事在公司有行政职务的,报酬按其行政职务领取,采用月薪制,并单独领取监事职务薪酬2万元/年(含税),未在公司担任行政职务的只领取监事职务薪酬2万元/年(含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因经营及投资、并购需要在额度范围内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全体监事一致认为:被担保对象浙江瑞丰光电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瑞华光电有限公司为公司直接及间接控股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中科创激光技术有限公司、常州利瑞光电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上述公司具有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上述公司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内容及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0、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业务范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及子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广大股东创造更多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2、审议并通过《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编制的《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违规情形。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及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有利于规避汇率变动风险,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4、审议并通过《未来公司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 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5、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相关事项符合《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价格调整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6、审议并通过《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符合《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

制性股票事项。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