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光电: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放弃权利事项概述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光电”或“公司”)持有迅驰车业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迅驰车业”)25.3271%的股权,迅驰车业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3,377万元。公司接迅驰车业通知,为改善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和竞争力,保障实控人的控制权稳定性,股东张之怡拟将其所持公司3,258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
24.3552%股权无偿转让予张荣平;股东张驰将其所持标的公司3,029.1867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22.6447%股权无偿转让予张荣平,将其所持标的公司702.08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5.2484%股权无偿转让予常晓飞。张之怡为张荣平及常晓飞之女,张驰为张荣平及常晓飞之子。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迅驰车业25.3271%股权。
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已经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上述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已达到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标准,尚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拟转让方基本情况
1、张驰
张荣平与常晓飞之子
身份证号: 3211822001****3518
住所:江苏省丹阳市新桥镇为民路
2、张之怡
张荣平与常晓飞之女身份证号: 3211811992****6322住所:江苏省丹阳市新桥镇为民路上述人员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拟受让方基本情况
1、张荣平
迅驰车业董事长,总经理,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与常晓飞为夫妻关系。身份证号: 3211191967****6310住所:江苏省丹阳市新桥镇为民路
2、常晓飞
迅驰车业董事,与张荣平为夫妻关系。身份证号: 3211191967****6324住所:江苏省丹阳市新桥镇为民路上述人员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迅驰车业江苏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3,377万元法定代表人:张荣平成立日期:2013年5月23日住所:丹阳市丹北镇群楼工业园主营业务:汽车LED灯具、汽车电子、汽车饰件、汽车照明系统、汽车转向系统、汽车制动系统研发、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标的公司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2024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 | 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 |
资产总额
资产总额 | 914,392,097.63 | 1,205,433,879.98 |
负债总额
负债总额 | 623,107,839.41 | 843,007,915.14 |
净资产 | 291,284,258.22 | 362,425,964.84 |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 | 766,146,319.61 | 1,072,118,246.00 |
净利润
净利润 | -38,630,910.62 | 75,679,185.23 |
(三)本次交易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交易完成前 | 交易完成后 |
股东名称
股东名称 | 认缴金额 (万元) | 持股比例 (%) | 股东名称 | 认缴金额 (万元) | 持股比例 (%) |
张荣平 | 0 | 0 | 张荣平 | 6,287.19 | 47 |
常晓飞
常晓飞 | 0 | 0 | 常晓飞 | 702.08 | 5.2484 |
张驰
张驰 | 3731.2667 | 27.8932 | 张驰 | 0 | 0 |
张之怡
张之怡 | 3,258 | 24.3552 | 张之怡 | 0 | 0 |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3,388.00 | 25.3271 |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3,388.00 | 25.3271 |
湖州国金佐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湖州国金佐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63.1 | 7.1997 | 湖州国金佐誉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63.1 | 7.1997 |
丹阳市顺茂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丹阳市顺茂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45 | 7.0644 | 丹阳市顺茂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45 | 7.0644 |
丹阳荣创企业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
丹阳荣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97 | 3.7153 | 丹阳荣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97 | 3.7153 |
丹阳市博裕企业管理合 | 546.3 | 4.0839 | 丹阳市博裕企业管理合 | 546.3 | 4.0839 |
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瑞烁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瑞烁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3333 | 0.2043 | 上海瑞烁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7.3333 | 0.2043 |
王炜 | 21 | 0.157 | 王炜 | 21 | 0.157 |
合计
合计 | 13,377.00 | 100 | 合计 | 13,377.00 | 100 |
四、本次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交易各方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为:股东张之怡拟将其所持公司3,258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 24.3552%股权无偿转让予张荣平;股东张驰将其所持标的公司3,029.1867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22.6447%股权无偿转让予张荣平,将其所持标的公司702.08万元注册资本对应的5.2484%股权无偿转让予常晓飞。
双方暂未签署正式的协议,具体条款以最终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放弃优先购买权对公司的影响
为更好地支持迅驰车业的长期发展战略,改善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和竞争力,保障实控人的控制权稳定性,公司及迅驰车业其他原股东均拟放弃本次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仍持有迅驰车业25.3271%股权。公司本次放弃优先购买权事项不会改变公司在迅驰车业的持股比例,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放弃对股东张之怡、张驰持有的迅驰车业股权的优先购买权,不会改变公司在参股公司中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放弃参股公司股权转让优先购买权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交易各方的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