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6月2日在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9668号华润置地大厦 B座 35楼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有关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认真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聘任杨家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了解杨家德先生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等相关情况,未发现杨家德先生存在《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会立案调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杨家德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高海军 林卓彬 赖玉珍
2023年6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