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云科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2-08  佳云科技(300242)公司公告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15: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9668号华润置地大厦B座35楼;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8日9:15-15:00;

4、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晓群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5,40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385%;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35,22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10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7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81%;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8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权的股份数为178,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81%;

4、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5,239,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83%;反对161,1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0%;弃权3,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2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13,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268%;反对16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016%;弃权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17%。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王晓琳律师及温骄琳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2月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