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云科技: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300242 证券简称:佳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7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5月17日(星期五)15: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股权登记日: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9668号华润置地大厦B座35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非累积投票议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3.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4.00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6.00 | 《关于拟聘任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7.00 | 《关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 √ |
以上提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其中提案7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023年在公司任职的独立董事高海军先生、林卓彬先生及赖玉珍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提案1时进行述职。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00至下午15:3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9668号华润置地大厦B座35楼。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0755-26921645)到公司。来信请寄: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9668号华润置地大厦B座35楼,联系人:刘超雄、陈昕,邮编518057(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5)注意事项: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刘超雄、陈昕
电话:0755-86969363
传真:0755-26921645
电子邮件:jykj@kaisacloud.com
邮政编码:518057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9668号华润置地大厦B座35楼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三、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通知。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4年4月25日
附件一: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50242
2、投票简称:佳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5月1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 |||
股东地址 | |||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码/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 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 | ||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名称 | 是否委托 | ||
代理人姓名 |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发言意向及要点: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0755-26921645)到公司。来信请寄: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深南大道9668号华润置地大厦B座35楼董事会办公室,联系人:刘超雄、陈昕,邮编518057(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发言意向及要点栏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的时间。
4、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公司)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00 | 总议案:非累积投票提案 |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 |||
6.00 | 《关于拟聘任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 |||
7.00 | 《关于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 √ |
投票说明: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下载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