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云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梨园路6号物资置地大厦9楼06-08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4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参加董事6人,其中董事郭晓群、刘立好、刘儒昞、李强以通讯的方式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郭晓群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认真核查,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载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10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