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云科技: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变卖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第二次司法变卖的提示性公
告
特别提示:
1、本次司法变卖标的物为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佳云科技”)控股股东深圳市一号仓佳速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速网络”)持有的135,225,900股公司股份,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1.31%。若上述股份变卖成功,将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控股股东股份司法变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本次佳速网络被变卖的上述135,225,900股公司股份变卖价为246,597,951.24元,保证金24,000,000.00元,变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被变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控股股东佳速网络持有的135,225,9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1.31%,已于2024年10月16日14时至2024年10月17日14时(延时的除外)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进行第四次公开拍卖,根据该平台显示的拍卖结果,第四次拍卖已流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四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2)及《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第四次司法拍卖流拍暨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6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近日通过查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获悉,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11月17日10时开始在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https://auction.jd.com/courtProductList.html?vendorId=641540,户名: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前述股份进行公开变卖,变卖期为60日。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股份被司法变卖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司法变卖的基本情况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变卖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变卖开始时间 | 变卖结束时间 | 变卖执行人 | 变卖原因 |
深圳市一号仓佳速网络有限公司 | 是 | 135,225,900 | 100% | 21.31% | 否 | 10:00 | 本次司法变卖期为60日 | 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 因股票质押式回购纠纷,相关债权人向法院提请司法裁定强制执行。 |
2、股东股份累计被变卖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佳速网络除本次所持公司135,225,900股股份被裁定司法变卖之外,不存在其他股份被变卖的情形。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变卖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方面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佳速网络持有公司135,22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31%。若本次股份变卖成功,将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4、本次司法变卖事项尚处于公示阶段,变卖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佳兆业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