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云科技: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发生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4 月29 日(星期三)15: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华富街道莲花一村社区皇岗路5001 号深业上城(南区)T2 栋2101 大会议室;
3、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4 月29 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4 月29 日9:15-15:00;
4、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和平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1 人,代 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68,111,1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4928%;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 27,6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4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 表共179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168,083,5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6.4884%;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180 人,代表公司有表 决权的股份数为32,885,25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824%;
4、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759,3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07%;反对29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47%; 弃权5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533,4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302%;反对29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31%;弃权5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67%。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749,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47%;反对28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12%; 弃权7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523,3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995%;反对28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52%;弃权7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3%。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670,0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76%;反对36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8%; 弃权7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3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444,1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587%;反对36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184%;弃权7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9%。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度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657,1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99%;反对37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3%; 弃权8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431,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194%;反对37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64%;弃权80,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42%。
该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5.01《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规范管理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753,4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72%;反对27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6%; 弃权8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527,5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123%;反对27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14%;弃权8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3%。
\[5.02《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管理规则 >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665,6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50%;反对35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7%; 弃权9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439,7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453%;反对35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67%;弃权9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2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0%。
\[5.03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659,7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15%;反对35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87%; 弃权10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433,8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73%;反对35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67%;弃权100,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2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59%。
\[5.04 《关于修订 <现金分红管理制度 > 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662,1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29%;反对35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10%; 弃权9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436,2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346%;反对35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786%;弃权9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8%。
5.05《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746,0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28%;反对27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1%; 弃权9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56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520,1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898%;反对27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35%;弃权9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8%。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504,5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423%;反对27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14%; 弃权10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6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504,5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423%;反对276,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14%;弃权10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3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63%。
关联股东海南昕宇航投资有限公司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其持有的 135,225,900 股不计入本议案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672,0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88%;反对27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4%; 弃权16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446,1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48%;反对27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353%;弃权16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9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99%。
该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年度专职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7,651,0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63%;反对29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9%; 弃权16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32,425,1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009%;反对29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92%;弃权16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9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99%。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苏绍魁律师及郭渊哲律师见证会议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 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2025 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佳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