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高材: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募集说
明书等申请文件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3〕020106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并形成审核问询问题。公司收到《审核问询函》后,同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所列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项落实,并作出回复,同时对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补充和完善。具体回复内容和补充、完善的申请文件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21日、2023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司按照相关要求同中介机构对审核问询函回复进行了相应补充修订并更新了相关申请文件。现对审核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内容以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2023年半年报更新版)及其他相关文件。本审核问询函回复及相关文件披露后,公司将按照要求及时将更新后的审核问询函回复及其他相关申请文件报送深交所。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