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高材: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宋志刚先生,董事唐传训先生,副总经理周海先生,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4年6月17日至2024年9月16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4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159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近日分别收到董事、副总经理宋志刚先生,董事唐传训先生,副总经理周海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宋志刚 | 集中竞价 | 2024年9月10日 | 7.55 | 5,000 | 0.0020 |
唐传训 | 集中竞价 | 2024年9月10日-2024年9月13日 | 7.52 | 100,000 | 0.0399 |
合计 | 105,000 | 0.0419 |
注:本次减持股份来源:宋志刚先生、唐传训先生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
份/股权激励获授的股份;副总经理周海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未减持公司股份。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宋志刚 | 合计持有股份 | 1,583,088 | 0.6322 | 1,578,088 | 0.630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95,772 | 0.1580 | 390,772 | 0.156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187,316 | 0.4741 | 1,187,316 | 0.4741 | |
唐传训 | 合计持有股份 | 649,813 | 0.2595 | 549,813 | 0.219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2,453 | 0.0649 | 62,453 | 0.024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87,360 | 0.1946 | 487,360 | 0.1946 | |
周海 | 合计持有股份 | 568,602 | 0.2271 | 568,602 | 0.227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42,151 | 0.0568 | 142,151 | 0.056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426,451 | 0.1703 | 426,451 | 0.1703 |
注:本公告中出现合计数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尾数不一致的,均系四舍五入造成的。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减持股份计划一致,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3、宋志刚先生、唐传训先生、周海先生均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备查文件
1、宋志刚先生、唐传训先生、周海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