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丰高材: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因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3-18  瑞丰高材(300243)公司公告

债券代码:123126

债券简称:瑞丰转债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 因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原因系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转股导致公 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周仕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健先生 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的整数倍,不涉及持股数量发生变化。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近日,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周仕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健先生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的整数倍,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权益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情况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1 周仕斌

住所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

信息披露义务人1 王健

住所 山东省淄博市沂源县***

权益变动时间 2026 年3 月16 日

权益变动过程 受“瑞丰转债”累计转股的影响,截至2026 年3 月16 日,

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51,050,172 股,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周仕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健先生持股比例被动稀

释,由公司上次披露上述股东权益变动时(公告编号:

2024-004)的持股比例27.03%下降至26.97%,本次权益变

动触及1%的整数倍。

股票简称 瑞丰高材 股票代码 300243

变动方向 上升□ 下降?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 其他变动股数(万股) 变动比例(%)

A 股 0.00 被动稀释0.0678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因可转债转股被动稀释)

自有资金□ 银行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股东投资款□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其他□(请注明)

(可多选)

不涉及资金来源?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2024.1.8)持有

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姓名 股份性质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股数(万股) 占总股本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6,739.9461 26.91 6,739.9461 26.85

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

1,311.0549 5.24 1,684.9865 6.71

周仕斌

有限售条件股份 5,428.8912 21.68 5,054.9596 20.14

合计持有股份 30 0.12 30 0.12

其中:无限售条件

股份

7.5 0.03 7.5 0.03

王健

有限售条件股份 22.5 0.09 22.5 0.09

合计持有股份 6,769.9461 27.03 6,769.9461 26.97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318.5549 5.27 1,692.4865 6.74

有限售条件股份 5,451.3912 21.77 5,077.4596 20.22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

是□ 否?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如是,请说明承诺、意向、计划的具体情况及履行进度。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

则等规定的情况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

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是□ 否?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6.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如适用)

本次增持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要约收购的

不适用

情形

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期限内

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 不适用

注:上述表格中若出现比例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被动稀释,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瑞丰转债”目前处于转股期,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的权益变动情况, 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发行人股本结构表》《限售股份数据明细 表》。

特此公告。

山东瑞丰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18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