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安诊断: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19  迪安诊断(300244)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244 证券简称:迪安诊断 公告编号:2023-026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5月19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金蓬街329号。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黄柏兴先生。

6、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6人(含股东授权代表,下同),代表股份173,293,5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643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164,843,35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6.295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8,450,18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47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经与会股东认真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00《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3,114,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65%;反对14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9%;弃权3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14,8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891%;反对14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06%;弃权3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0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2.00《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3,114,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65%;反对141,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9%;弃权3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14,8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891%;反对14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06%;弃权3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0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3.00《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3,121,4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07%;反对13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7%;弃权3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22,0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97.9739%;反对13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58%;弃权3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0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4.00《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73,114,2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65%;反对13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7%;弃权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14,8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8891%;反对13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858%;弃权4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5251%。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5.00《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3,120,5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02%;反对14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3%;弃权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21,1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633%;反对14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412%;弃权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5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6.00《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3,126,7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037%;反对141,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18%;弃权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27,3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8.0363%;反对141,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82%;弃权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5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7.00《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3,038,4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528%;反对21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56%;弃权3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1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39,0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968%;反对217,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5629%;弃权3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4403%。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8.00《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3,119,5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96%;反对148,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59%;弃权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20,1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515%;反对148,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30%;弃权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5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9.00《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3,118,54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990%;反对149,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5%;弃权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19,1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398%;反对14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647%;弃权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5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0.00《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3,080,1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768%;反对188,3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087%;弃权25,1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280,7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872%;反对188,3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2173%;弃权25,1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5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11.00《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2,949,9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017%;反对318,53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838%;弃权25,1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1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150,54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5.9544%;反对318,53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3.7501%;弃权25,1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55%。

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2.00《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8,681,6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0462%;反对14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6703%;弃权25,1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835%。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321,18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9633%;反对14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412%;弃权2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2955%。出席会议的关联股东陈海斌回避表决,其所持表决权股份数量不计入上述计票总数。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何飞燕律师、夏玉萍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以及会议召集人的主体资格,会议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杭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1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