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安诊断: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7,448,10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将以现有总股本626,898,036股,扣除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7,448,100股后的股本619,449,9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货币单位:人民币,下同),合计派发金额=619,449,936股×0.06元/股=37,166,996.1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现金分红金额÷公司总股本×10股=37,166,996.16元÷626,898,036股×10股=0.592871元(保留六位小数,不四舍五入)。
3、公司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公式为: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登记日收盘价-0.0592871元/股(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不四舍五入)。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20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如下:以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自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方案时的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利润分配总额。
2、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7,448,100股后的619,449,9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6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54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2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6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3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6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6月1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1*****455 | 陈海斌 |
2 | 08*****364 | 杭州迪安控股有限公司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6月4日至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12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将进行调整。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三墩镇金蓬街329号
咨询联系人:陶钧、祝迪生
咨询电话:0571-5808 5608
传真电话:0571-5808 5606
八、备查文件
1、《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迪安诊断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