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玑科技: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号码:300245 证券简称:天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6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7月20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上午9:15—9:25,9:
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7月20日9:15-15:00。
2、股权登记日:2023年7月17日(星期一)
3、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田林路1016号科技绿洲三期6号楼
4、召集人: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投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参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方式包括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和通
证券号码:300245 证券简称:天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6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东账户只能选择其中一种网络投票方式。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苏玉军先生
7、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43,279,79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807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408,68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768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股份40,871,1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3.038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256,5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81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256,49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818%。
公司董事苏玉军先生、陆廷洁女士、叶磊先生、杜力耘先生、徐江先生、庞金伟先生、乐嘉锦先生、孙冬喆女士出席会议,董事肖作毅先生委托董事苏玉军先生出席;全体监事、高管出席了会议,见证律师王宇流先生、陈玉凤女士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了本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智慧港口——数智化产品项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证券号码:300245 证券简称:天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6 同意43,215,7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519%;反对64,0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48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2,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0224%;反对64,0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4.977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同意43,067,7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00%;反对212,0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3428%;反对212,0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6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3,067,7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00%;反对212,0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3428%;反对212,0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6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证券号码:300245 证券简称:天玑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6 同意43,067,70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100%;反对212,0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4,5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3428%;反对212,09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2.657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王宇流律师、陈玉凤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出具的《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