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玑科技:关于董事连续两次以上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连续两次以上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23日、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23日、2023年6月30日和2023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司董事肖作毅先生因公务原因连续两次以上未亲自出席上述董事会会议,委托董事苏玉军先生出席并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3.4规定“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应当作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
公司董事肖作毅先生就上述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如下: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2023年4月26日、2023年5月23日、2023年6月30日和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期间,本人因公务原因,委托了董事苏玉军出席了上述会议,连续两次以上未能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本人对此深表歉意,并对上述董事会会议作出的决议均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9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