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对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议并作出如下独立意见:
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肖作毅先生申请辞去董事的报告,肖作毅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苏博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苏博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天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对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张双鹏 乐嘉锦
孙冬喆
2023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