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莱特:关于拟变更董事的公告

查股网  2026-08-14  宝莱特(300246)公司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离任情况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 张道国、许薇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董事兼副总裁张道国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辞 去非独立董事的职务,辞职自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后正式生效, 辞职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裁、有源制造 系统总经理职务,并将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做好工作 交接。董事兼财务总监许薇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辞去非独立董事的职务,辞职自 新董事候选人经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后正式生效,辞职生效后将不再担任公司非 独立董事职务,继续在公司担任财务总监、财金系统总经理、控股子公司武汉启 诚董事职务,并将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 张道国、许薇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的原定任期终止日期为2028年7月31日, 其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 作和公司日常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道国未持有公司股份,许薇持有公司股份16,389股, 不存在应当履行但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本次辞职后,其将继续严格遵守《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张道国、许薇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张道国、许薇在任期 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拟选举新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8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为保证公司的规范运作和法人治理水平,

保障董事会决策的效率与科学性,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 提名补选吴佳、刘佳(个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 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任期为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 会届满。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吴佳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 格,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

刘佳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 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 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况。

吴佳、刘佳当选公司董事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广东宝莱特医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8 月14 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

1、吴佳,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国防科技大学 电子工程学院通信与信息工程专业工学硕士,毕业后留校任教于国防科技大学电 子工程学院。2013年创办威固信息技术(衢州)股份有限公司,现任威固信息技 术(衢州)股份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兼总裁。

截至目前,吴佳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持股7%股东浙江衢威 智合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0.5285%,是公司持股7% 股东浙江衢威智合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吴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2、刘佳,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国防科技大学 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士。2007年—2014年国际商业机器(中国)有限公司(IBM 中国),历任系统科技部华南大区销售总监、中国区渠道总监等核心管理岗位。 2014年-2016年希捷国际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希捷中国),担任企业级硬盘 业务销售总监。2017年至今威固信息技术(衢州)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创始人、副 总裁。

截至目前,刘佳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公司持股7%股东浙江衢威 智合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0.0245%,与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