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捷健康: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
提示性公告持股5%以上的股东金道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性质为股份减少。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股东金道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马绍琴女士、金浩先生共持有公司34,312,202股,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4、公司股东金道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马绍琴女士、金浩先生自上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以来合计股份减少比例超过5%。
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金道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1)金道明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金道明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件号码 | 342623196501****** |
住所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胜利路明珠广场 |
通讯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胜利路明珠广场 |
(2)马绍琴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马绍琴 |
性别 | 女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件号码 | 340404196612****** |
住所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胜利路明珠广场 |
通讯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胜利路明珠广场 |
(3)金浩的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 金浩 |
性别 | 男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件号码 | 340404198809****** |
住所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五里墩街道长江西路669号 |
通讯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五里墩街道长江西路669号 |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马绍琴 | 集中竞价 | 2022-12-28 | 3.6 | 2,098,300 | 0.26% |
集中竞价 | 2022-12-29 | 3.57 | 4,760,000 | 0.59% | |
集中竞价 | 2023-12-30 | 3.55 | 3,206,100 | 0.40% | |
合计 | 10,064,400 | 1.25% |
注:
1、上表合计比例与各分项值之和尾数不符系由四舍五入造成。
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前后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权益变动前 | 本次权益变动后 |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金道明 | 持有股份 | 31,662,200 | 3.94% | 31,662,200 | 3.94%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31,662,200 | 3.94% | 31,662,200 | 3.94% | |
马绍琴 | 持有股份 | 10,064,400 | 1.25% | 0 | 0.0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0,064,400 | 1.25% | 0 | 0.00% | |
金浩 | 持有股份 | 2,650,002 | 0.33% | 2,650,002 | 0.33%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650,002 | 0.33% | 2,650,002 | 0.33% | |
合计 | 持有股份 | 44,376,602 | 5.52% | 34,312,202 | 4.2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44,376,602 | 5.52% | 34,312,202 | 4.27% |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后,金道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股份34,312,2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
3、公司股东金道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马绍琴女士、金浩先生自上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以来合计股份减少比例超过5%。
4、金道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述减持股份事宜,存在违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第八条、《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大股东、董监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股份的15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备案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前款规定的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等信息,且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的规定,存
在提前减持、超额减持的情形,同时也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达到或者超过5%的,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作出报告、公告前,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收到金道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后,发现上述违规现象,立即告知金道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要求其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诚实守信、规范股票买卖行为,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有关人员已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表示吸取教训、及时整改。
5、本次权益变动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创业板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金道明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融捷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