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普: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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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3-016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下午16:00在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18号803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4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2日前通知。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其中董事陈亮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维国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陈振亚先生、王葆玲女士、张建英女士,董事会秘书赵璇女士、财务总监李玉玲女士及副总经理李玉玲女士、焦征海先生、杨长昆先生、杨文寿先生、赵璇女士、赵鑫先生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书面及通讯方式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董事会会议提前通知时限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提前2日通知的要求,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杨维国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长任职资格,同意选举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相同。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选举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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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成人员的议案》;
依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下设战略、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3人,成员为:杨维国先生(主任委员)、司志刚先生、李玉玲女士;
审计委员会3人,成员为:王振华先生(主任委员)、朱永明先生、华梦阳先生;
提名委员会3人,成员为:司志刚先生(主任委员)、杨维国先生、王振华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成员为:朱永明先生(主任委员)、华梦阳先生、王振华先生;
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相同。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杨维国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总经理任职资格,同意聘任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相同。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李玉玲女士、焦征海先生、杨长昆先生、杨文寿先生、赵璇女士、赵鑫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副总经理任职资格,同意聘任上述六人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相同。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赵璇女士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同意聘任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相同。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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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认为,李玉玲女士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财务总监任职资格,同意聘任其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相同。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赵鑫先生、薛亚利女士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同意聘任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六届董事会相同。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董 事 会 |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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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以上聘任人员简介总经理:杨维国副总经理:李玉玲、焦征海、杨长昆、杨文寿、赵璇、赵鑫专门委员会委员:杨维国、华梦阳、李玉玲、王振华、朱永明、司志刚董事会秘书:赵璇财务总监:李玉玲证券事务代表:赵鑫、薛亚利
杨维国先生,男,1964年11月出生,EMBA,高级经济师、工程师,河南省软件行业协会常务理事、河南省工商业联合会常委。1985年毕业于郑州工学院电机系,获工学学士学位;1994年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85年至1994年,在郑州工学院(1996年更名为郑州工业大学,2000年与原郑州大学、河南医科大学合并组建新郑州大学)计算机与自动化系政治辅导员、兼课教师,历任校团委干事、分团委书记、计算机与自动化系主任助理;1994年至2000年,任郑州工学院科技开发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郑州工学院开普电子技术公司(成立于1992年,系郑州工学院校办企业,1996年更名为郑州工业大学开普电子技术公司,已于2001年2月注销)总经理;2000年至今在公司工作,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杨维国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目前持有公司股份73,618,678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华梦阳先生,男,1970年7月出生,大学学历。1992年毕业于郑州工学院计算机与自动化系。1992年至1995年,任河南天地实业有限公司计算机事业部经理;1995年至2000年,在郑州工学院开普电子技术公司工作,历任电脑经营部副经理、经理及市场部经理。2000年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市场总监、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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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现任公司董事。华梦阳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14,755,367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李玉玲女士,女,1971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4年7月毕业于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会计专业;1998年毕业于河南财经学院会计专业,获本科学历。曾担任河南诚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所长助理,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委员会委员,河南海联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郑州星之旅信息传播服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0年7月起担任公司财务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李玉玲女士目前持有公司股份90,529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王振华先生,男,1955年出生,教授,注册会计师,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得学士学位。1983年至1985年,任河南省会计学校教师;1985年至2016年,在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现更名为“河南财政金融学院”)历任教师、系副主任、系党总支书记、系主任、教务处长、副校长,现已退休。曾获“河南省优秀教师”、“郑州市优秀教师”、“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专家”等称号。王振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朱永明先生,男,1963年出生,管理学博士;二级教授,现任郑州大学管理学院书记、博士生导师,郑州大学EWTO学院执行院长,河南电子商务与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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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协同发展研究院院长,河南省“一带一路”跨境电商与多式联运协同技术工程研究中心主任。朱永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司志刚先生,男,1965年出生,硕士,教授。1987年至2016年任职于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历任讲师、副教授、教授。2016年至今,退休。目前担任郑州市政府第二届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郑州市信息化促进会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司志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焦征海先生,男,1974年7月出生,大专学历,1994年9月至1996年6月在华北水利水电学院计算机应用专业学习。2006年3月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公司开发主管、软件研究部经理、软件技术总监、移动互联事业部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焦征海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205,000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杨长昆先生,男,1981年12月出生,大专学历。2004年毕业于中原工学院计算机及应用专业,2004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先后担任公司技术支持工程师、项目经理、客服经理、成都分公司总经理等职务。2014年11月至今任公司营销中心总经理。2018年3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杨长昆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65,633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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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杨文寿先生,男,1978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2000年6月毕业于郑州纺织工学院工业自动化专业,获大专学历。2015年7月毕业于中原工学院电气工程及自动化专业,获本科学历。2000年7月进入公司工作,历任生产车间质检员、车间主任、研发工程师、研发技术主管、电子研发部部门经理助理、电子研发部部门经理、智能识别产品事业部总经理、研发中心总经理、生产中心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杨文寿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39,277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赵璇女士,女,1986年10月出生,北京工商大学管理学学士学位。2009年6月至2011年8月,任职于北京三聚环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2011年8月至2017年10月,历任广西博世科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长助理、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2018年8月进入公司工作,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赵璇女士于2012年10月获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董事会秘书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赵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 条、第 3.2.5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赵鑫先生,男,1983年9月出生,本科学历,2006年7月毕业于河南农业大学英语专业,获学士学位。2007年3月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公司研发中心QA、人力资源部经理等职务,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证券事务代表。2011年9月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第三期董事会秘书培训班并取得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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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资格证书。赵鑫先生目前持有公司股份205,199股,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3条、第 3.2.4 条规定的情形,其任职资格及选举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薛亚利女士,女,1992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金融学学士。2019年6月进入公司工作,历任证券事务专员、证券事务主管,现任证券事务代表。于2020年10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持有证券从业、证券分析师、基金从业、期货从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薛亚利女士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上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责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