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普:关于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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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3-071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含嵌入式软件),按规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经国家税务总局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核准同意,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期为2023年4月-2023年8月的软件产品收入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享受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公司已收到上述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款共计6,342,188.68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以上退税所得计入公司2023年度其他收益,将对公司2023年度损益产生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董 事 会 |
二〇二三年十月九日 |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