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普: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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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24-001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情况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开普”“公司”)于近日收到由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全资子公司北京迪科远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科远望”)于近日收到由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同时,公司获悉全资子公司上海树维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树维”)于近日收到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对上海市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确认上海树维获得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并完成备案,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将根据上述文件打印并颁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 证书编号 | 发证日期 | 有效期 |
新开普 | GR202341002141 | 2023年11月22日 | 三年 |
迪科远望 | GR202311004813 | 2023年11月30日 | 三年 |
上海树维 | GR202331006451 | 2023年12月12日 | 三年 |
二、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认定系公司、迪科远望及上海树维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公司、迪科远望及上海树维将连续三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并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迪科远望及上海树维2023年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影响公司、迪科远望及上海树维2023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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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备查文件
1、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2、北京迪科远望科技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3、《对上海市认定机构2023年认定报备的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进行备案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董 事 会 |
二〇二四年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