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米康: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23  依米康(300249)公司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6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10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会议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5人,实际参加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张菀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三季报内容、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表决通过。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及《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0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同意票占本次董事会有效表决权票数的100%,表决通过。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0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依米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