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

http://ddx.gubit.cn  2023-05-30  初灵信息(300250)公司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

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271号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我部在对你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关注到以下情况:

1.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对你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为:因股权转让纠纷,你公司子公司博瑞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瑞得)未能取得联营企业重庆贝特计算机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贝特)自2022年7月起的财务数据;你公司子公司成都视达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视达科)与联营企业南宁趣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宁趣享)实控人张琼就南宁趣享公司经营目标及后续经营规划存在分歧,成都视达科未能取得联营企业南宁趣享公司2022年度的财务数据。中汇所未能对你公司对上述两家企业股权投资的核算实施必要的

审计程序以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1)公开资料查询,博瑞德作为有限合伙人持有长兴贝达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长兴贝达)

52.35%的股权,长兴贝达对外投资只有重庆贝特,持股比例为41.99%。年报显示,你公司对重庆贝特、长兴贝达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可取得的最近一期(2022年6月30日)的账面净资产乘以出资比例确定股权投资预计可收回金额,根据长期股权投资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分别计提减值准备1,132.75万元和2,488.85万元。

1)请你公司说明形成前述股权投资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收购背景及原因、收购时间、交易对价及依据、交易对手方及与你公司关联关系,博瑞德、长兴贝达、重庆贝特及有关各方相关协议的具体安排,是否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报告期,你公司对长兴贝达、重庆贝特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分别为-81.62万元和1.25万元。请你公司说明上述投资损益的计算过程及依据,并结合重庆贝特行业发展情况、可比公司情况,说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关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3)年报显示,重庆贝特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张建强就前述股权转让纠纷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你公司收购其所持重庆贝特48%股权,并支付业务拓展奖励款等费用,涉及金额合计15,896.89万元,你公司对相关诉讼未计提预计负债;你公司亦向法院提起仲裁,要求张建强等支付业绩补偿

款等,涉及金额合计5,239.03万元。请你公司披露诉讼涉及事项的相关协议条款,说明你公司与张建强的主要分歧,你公司对相关诉讼未计提预计负债的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中汇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年报显示,你公司对南宁趣享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可取得的最近一期(2021年末)的账面净资产乘以出资比例确定股权投资预计可收回金额,根据长期股权投资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金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980.76万元。

1)请你公司说明形成前述股权投资的详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收购背景及原因、收购时间、交易对价及依据、交易对手方及与你公司关联关系、有关各方相关协议的具体安排,说明是否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2)请详细说明你公司与张琼就南宁趣享经营目标及后续经营规划等存在哪些分歧,结合南宁趣享行业发展情况、可比公司情况,说明相关减值计提是否充分,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3)请中汇所说明对保留意见涉及事项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说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具体情形,说明未采取或无法采取替代程序的原因及合理性。

(4)请中汇所对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五条规定的对财务报表的影响具有广泛性的情形,说明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财务报表的影响不具有广泛性的判断依据及合理性,是否符合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1号》关于广泛性的监管要求。

2.年报显示,你公司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36,053.67万元,较上年减少12,640.82万元;分产品看,数据感知业务营业收入较上年减少12,135.36万元;分季度看,第三、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9,138.48万元和6,509.2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分别为-1,008.02万元和-12,410.11万元,均较上年同期大幅下滑。

(1)请你公司结合数据感知业务行业发展、主要客户需求变化、收入确认政策、成本构成及变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说明第三、四季度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并报备前五大客户和供应商名单;

(2)年报显示,报告期内为获取订单,公司销售费用支出6,699.21万元,较上年增加11.73%。请你公司结合签订订单时点、收入确认周期等,说明营业收入与销售费用变动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请中汇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采取的审计程序及其覆盖范围、获取的主要审计证据及其有效性、已识别的异常迹象及审计结论。

3.年报显示,报告期末,你公司货币资金余额合计21,817.65万元,其中使用受限制的款项合计3,842.45万元;报告期,你公司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3,100万元,上年度该金额为50万元;报告期末,你公司短期借款余额2,302.60万元,上年末该金额为50.06万元。请你公司结合短期借款

用途、期限、利率等情况,说明在货币资金余额较高的情况下仍进行短期借款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其他未披露的权利受限情形。

请中汇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采取的审计程序及其覆盖范围、获取的主要审计证据及其有效性、已识别的异常迹象及审计结论。 4.报告期,你公司对博瑞得计提商誉减值准备668.44万元,对博瑞得期末商誉余额为909.16万元。

(1)请你公司说明对博瑞得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资产组的认定情况、关键假设、关键参数(包括但不限于预测期、收入增长率、费用率、利润率、折现率等)的选取依据及合理性;

(2)请你公司对比分析本期及上期商誉减值测试关键参数,说明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形成差异的原因及合理性,本期商誉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审慎、合理,前期商誉减值计提是否充分。

请中汇所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说明采取的审计程序及其覆盖范围、获取的主要审计证据及其有效性、已识别的异常迹象及审计结论。

5.年报显示,你公司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为20,119.65万元,报告期计提坏账准备4,638.66万元,期末账面价值15,480.99万元。请你公司结合账龄组合迁徙率、预期损失率计算过程等,说明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的计提是否充分。

请中汇所核查并发表意见。

6.报告期,你公司理财产品发生额11,630万元,上期发生额为11,580万元。

(1)请你公司说明相关理财产品的受托人名称、理财品种、收益类型、收益率、金额、起止日等,并梳理2021年以来投资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2)请补充提供前述理财产品的凭证并穿透核查相关理财产品的最终流向,重点说明相关款项是否存在流入公司主要股东、董监高人员、公司客户、供应商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情形以及银行存款及理财产品是否存在权利受限的情形,并核实是否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请中汇所核查并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就上述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在6月9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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