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灵信息: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4日(星期二)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会议召开地点: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四)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洪爱金先生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8人,代表股份75,074,7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1265%。其中,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75,060,79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4.1201%;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64%。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与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5,062,0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1%;反对1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857%;反对1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71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5,062,09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31%;反对12,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2857%;反对12,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714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浙江星韵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初灵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