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诺: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3-065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19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黄昌华先生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生态园10栋B座27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3年5月12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66,635,33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165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65,730,771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25.02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04,5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366%。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904,5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36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人,代表股份904,5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1366%。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355,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1%;反对2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4,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0678%;反对2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2157%;弃权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165%。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355,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1%;反对2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69,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4,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0678%;反对2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2157%;弃权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165%。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355,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1%;反对2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4,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0678%;反对2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2157%;弃权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165%。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355,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1%;反对2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4,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0678%;反对2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2157%;弃权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165%。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355,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1%;反对
2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4,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0678%;反对2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2157%;弃权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165%。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355,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1%;反对2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4,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0678%;反对2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2157%;弃权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165%。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七)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2年度薪酬发放情况的议案》
7.01、关于公司董事长黄昌华先生2022年度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232,43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519%;反对2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7116%;弃权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23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4,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0678%;反对2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2157%;弃权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165%。
本项议案的关联股东已进行回避表决,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7.02、关于公司董事郑军先生2022年度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137,747,8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7973%;反对2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521%;弃权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506%。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4,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0678%;反对2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2157%;弃权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165%。
本项议案的关联股东已进行回避表决,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7.03、关于公司董事蒋惠江先生2022年度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355,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1%;反对2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4,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0678%;反对2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2157%;弃权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165%。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7.04、关于公司董事廖生兴先生2022年度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355,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1%;反对2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4,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0678%;反对2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2157%;弃权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165%。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7.05、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余昕先生2022年度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355,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1%;反对2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4,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0678%;反对2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2157%;弃权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165%。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7.06、关于公司董事姚新征先生2022年度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355,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1%;反对2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4,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0678%;反对2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2157%;弃权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165%。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7.07、关于公司独立董事黄文锋先生2022年度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355,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1%;反对2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4,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0678%;反对2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2157%;弃权69,800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165%。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7.08、关于公司时任独立董事赵登平先生2022年度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355,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1%;反对2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4,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0678%;反对2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2157%;弃权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165%。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7.09、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王诚先生2022年度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355,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1%;反对2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4,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0678%;反对2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2157%;弃权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165%。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八)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的议案》
8.01、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吴骅先生2022年度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355,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1%;反对2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4,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0678%;反对2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2157%;弃权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165%。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8.02、关于公司监事李可佳先生2022年度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355,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1%;反对2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4,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0678%;反对2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2157%;弃权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165%。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8.03、关于公司职工监事辛艳蕊女士2022年度薪酬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355,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1%;反对2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4,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0678%;反对2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2157%;弃权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165%。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355,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1%;反对2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69,8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9%。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4,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0678%;反对2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2157%;弃权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165%。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355,53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321%;反对2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1260%;弃权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24,7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9.0678%;反对2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3.2157%;弃权6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165%。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欧彬律师、赖佳雯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三)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