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诺: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3-092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子公司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安泰诺”)、赣州金信诺电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电缆”)为前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额为15,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只需相关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法定代表人 | 黄昌华 |
注册资本 | 57,715.3834万人民币 |
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26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736281327C |
成立时间 | 2002年04月02日 |
营业期限 | 2002年04月02日至5000年01月01日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通讯线缆及接插件、高频连接器及组件、低频连接器及组件、高速连接器及组件、光纤光缆及光纤组件、光电连接器及传输器件、光电元器件及组件、电源线及组件、综合网络线束产品、印制线路板、汽车线束及组件、室内分布系统、工业连接器及组件、流体连接器、无源器件、通信器材及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生产场地另办执照)、销售(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及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电 |
子产品与测试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及限制项目)、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普通货运;增材制造设备、耗材、零件、软件的技术研发、生产及销售;海洋工程专用设备、导航、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的制造及销售。 | |
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 | 常州安泰诺、赣州电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5,444,167,789.61 | 5,955,823,512.71 |
负债总额 | 3,498,376,036.89 | 3,469,195,384.57 |
归母净资产 | 1,893,215,624.81 | 2,429,895,660.71 |
营业收入 | 2,131,385,977.36 | 649,213,670.35 |
利润总额 | -455,834,291.38 | 24,513,186.06 |
归母净利润 | -377,769,295.22 | 20,442,264.20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乙方):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赣州金信诺电缆技术有限公司
2、债权人(甲方):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债务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金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额为15,000万元
7、保证期间:
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如债权人与债
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2023年1月19日和2023年2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保证子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供应链金融机构、综合性金融服务机构、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其它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等)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办理人民币或外币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外汇远期结售汇以及衍生产品等相关业务)或其他日常经营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融资租赁、保理、保证、代付等业务)的顺利完成,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人民币180,000万元。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123,000万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57,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3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二)担保概述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常州安泰诺、常州金信诺凤市通信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凤市金信诺”)分别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申请授信额度2,500万元和1,500万元。公司为常州安泰诺、风市金信诺的前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与江苏银行签订了《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分别为2,500万元和1,5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具体以签订的《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为准。
公司全资子公司信丰金信诺安泰诺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丰安泰诺”)向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丰支行(以下简称“赣州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支持信丰安泰诺的业务发展,公司为其前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担保最高限额为2,600万元,保证期间为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可用担保额度 | 是否关联担保 |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常州安泰诺 | 100% | 35.41% | 25,000.00 | 8,000.00 | 17,000.00 | 否 |
凤市金信诺 | 100% | 50.17% | 15,000.00 | 4,700.00 | 10,300.00 | 否 | |
信丰安泰诺 | 100% | 99.81% | 15,000.00 | 2,668.79 | 12,331.21 | 否 |
(三)被担保人情况
1、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付宝金 |
注册资本 | 1,290万美元 |
地址 | 武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龙域路23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4127705255325 |
成立时间 | 2005-02-23 |
营业期限 | 2005-02-23至2025-02-22 |
经营范围 | 通信用射频印制板及其它通信器材制造、加工,销售自产产品;从事通信用射频印制板板材的国内采购、批发、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进出口业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东关系 | 公司通过直接+间接方式持有常州安泰诺100%的股权 |
(2)被担保方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591,903,546.16 | 566,956,057.17 |
负债总额 | 222,388,955.71 | 200,741,653.69 |
净资产 | 369,514,590.45 | 366,214,403.48 |
营业收入 | 275,409,543.12 | 36,461,039.34 |
利润总额 | 2,726,702.75 | -3,983,831.63 |
净利润 | 4,039,565.28 | -3,300,186.97 |
2、常州金信诺凤市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常州金信诺凤市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郑军 |
注册资本 | 8,580万人民币 |
地址 | 江苏省武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宜南路519号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20412724438585W |
成立时间 | 2000-11-28 |
营业期限 | 2000-11-28至2030-11-27 |
经营范围 | 电子元件、通讯器材的设计、研发和制造;增材制造装备制造;金属成形增材制造;塑料零件及塑料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股东关系 | 公司持有凤市金信诺100%的股权 |
(2)被担保方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229,977,642.16 | 232,105,987.78 |
负债总额 | 112,492,062.15 | 116,447,231.62 |
净资产 | 117,485,580.01 | 115,658,756.16 |
营业收入 | 141,460,636.24 | 24,955,277.31 |
利润总额 | -24,468,763.76 | -2,324,729.79 |
净利润 | -23,840,787.61 | -1,846,493.56 |
3、信丰金信诺安泰诺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1)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信丰金信诺安泰诺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法定代表人 | 付宝金 |
注册资本 | 16,160万元 |
地址 | 江西省赣州市信丰县工业园区中端西路电子器件产业基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60722MA35T1104M |
成立时间 | 2017-03-17 |
营业期限 | 2017-03-17至2067-03-16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 |
集成电路制造,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光电子器件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线、电缆经营,信息安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主要股东 | 公司持有信丰安泰诺100%的股权 |
(2)被担保方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 | 截至2023年3月31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732,129,066.57 | 716,097,848.44 |
负债总额 | 722,628,286.24 | 714,708,155.79 |
净资产 | 9,500,780.33 | 1,389,692.65 |
营业收入 | 144,463,290.74 | 25,567,667.58 |
利润总额 | -83,881,789.81 | -10,905,552.45 |
净利润 | -62,427,696.06 | -8,111,087.68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1)债权人(甲方):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2)保证人(乙方):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常州金信诺凤市通信设备有限公司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金额:对常州安泰诺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2,500万元,对凤市金信诺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为1,500万元
(7)保证期间:
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保证书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
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丰支行
(1)债权人(甲方):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丰支行
(2)保证人(乙方):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信丰金信诺安泰诺高新技术有限公司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及乙方为实现贷款债权所发生的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拍卖费和其他应付费用。律师费计收按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所在省份的收费标准上限确定。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金额:担保最高限额为2,600万元
(7)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届满(包括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如分期还款的,从最后一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210,49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111.18%;其中,审议通过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为2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105.64%;对外担保额度为10,4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5.54%。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不超过77,227.46万元人民币(其中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70,603.8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40.79%。
除此之外,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无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四、备查文件
1、常州安泰诺、赣州电缆股东决议;
2、《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书》《最高额保证合同》;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