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诺: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9-14  金信诺(30025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3-105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9月14日下午14:00网络投票时间为: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何时间。

3、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黄昌华先生因出差无法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经列席会议的董事选举,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郑军先生主持。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科技生态园10栋B座27楼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3年9月7日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212,879,03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2.14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65,730,77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5.029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1人,代表股份47,148,26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12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923,9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39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0人,代表股份923,96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395%。

3、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公司保荐机构中航证券有限公司持续督导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每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深圳讯诺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实施股权激励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649,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22%;反对16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4%;弃权6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4,4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1613%;反对16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8254%;弃权6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133%。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2,649,53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22%;反对164,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774%;弃权6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3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94,4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5.1613%;反对164,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8254%;弃权64,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0133%。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已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其他情况说明

深圳讯诺科技有限公司本次第一期股权激励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拟分配情况如下:

激励对象持股方式拟授予股权比例
李军通过赣州超讯诺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1.00%
直接持有2.10%
合计持有3.10%
曹胜兵通过赣州超讯诺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0.79%
李敏0.70%
洪常彬0.70%
祝平衡0.79%
于国庆0.62%
杨小虎0.30%
伍婧娉3.00%
合计10.00%

五、备查文件

1、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9月1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