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诺: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1019(第五稿)

http://ddx.gubit.cn  2023-10-19  金信诺(300252)公司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半年报问询函的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信诺”)于2023年9月28日收到贵部《关于对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半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半年报问询函〔2023〕第19号),现就问询函所提问题做出书面回复如下:

1.2023年上半年,你公司实现净利润3,020万元,同比下降8.53%,其中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金额2,530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573万元,同比下降57.81%。你公司于2023年4月7日披露《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显示,公司业绩考核指标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目标值分别为2亿元、3亿元、4亿元。你公司在2023年4月26日披露的对我部问询函的回复中,结合公司近五年现有业务销售规模的平均值及目前行业发展趋势等,认为该业绩考核指标的设置具有合理性。

(1)请结合你公司2023年上半年净利润实现情况及你公司前期对2023-2025年三年净利润的预测情况、2023年4月26日回函前后订单签订和变化情况、公司收入是否具有季节性特征等,说明2023年上半年净利润较业绩考核指标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你公司前期业绩考核指标的设置是否合理。

【回复】

① 公司推出股权激励时设置业绩考核指标的背景及思路

公司于今年一季度开始筹划推出股权激励计划,彼时公司对2017年至2022年前三季度历史五年一期的整体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费用率、净利率等指标进行分析,在2017-2018年度公司净利率在5%-5.7%之间,2019年以来因通信基站建设周期波动、原材料价格大幅波动导致毛利率下降,同时公司在新产品和新市场的持续投入研发和拓展费用导致费用率波动上升,净利率下滑。

另一方面,在公司拟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时,宏观环境有复苏趋势,通信行业出现修复增长,加上全国在2022年底全面放开,各行情绪高涨,公司及客户对后续发展均有乐观的预期计划,在此背景下,公司当时综合考虑认为在行业预期

较好的情况下,结合公司业务趋势、经营举措等,公司有机会在未来三年内争取实现以通信行业为主的基础业务盈利能力修复至历史五年的较好水平,并争取实现增量业务收益目标:

a)传统通信线缆业务近年规模保持基本稳定并略有波动,近两年海外市场规模增长迅速且毛利率有所提升,该板块业务在景气度回升、海外市场拓展进展顺利的情况下,能够继续保持规模优势并实现较好的收益;b)特种业务虽审价后价格下降但已定型产品的批量供应及未来多个新定型型号任务下达的背景下,预期仍可以保持稳定增长及较好的盈利水平;

c)高速、系统及卫星相关创新业务在前期大量研发投入基础下已积累一定的优势技术及产品,并从实现小批量供应至今一直保持快速增长趋势,相关创新产品具备较好的毛利水平,同时业务规模扩大会有助于降低一定程度的成本,有机会为公司创造较好的业绩;

d)公司一方面积极对PCB业务采取产品良率专项改善、管理团队引进、减员增效等措施,公司计划将常州安泰诺产能转移至信丰安泰诺自有厂房以降低PCB运营成本,同时信丰安泰诺正在进行特种资质认证以获取高毛利订单,另一方面大力推进引入战略合作方、开拓国内外市场工作,争取实现减亏、扭亏,提高盈利能力;

e)除经营相关举措外,公司还明确亏损资产及非主业资产处置规划,作为实现业绩目标的双重计划。

基于上述考虑,基于公司历史经营情况分析,结合设置股权激励目标之时公司业绩增长态势良好、与行业客户沟通获得的乐观反馈,公司对未来预期比较乐观。在当时公司预测基础业务有机会逐步修复至历史五年经营情况较好年度的平均水平的净利率,并以此为基数范围测算基础业务的目标盈利值,同时根据公司已披露的募投项目效益测算,公司募投项目增量业务预计可实现新增净利润,综合测算2023年度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为 1.4 亿元;与此同时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公司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中设置了比较乐观并具备挑战性的考核指标目标值2亿元。

②2023年4月26日回函前后订单签订和业务变化情况

2023年一季度,受益于外部环境修复趋势及刺激需求增长,公司订单比较

饱满,良好的交付趋势持续至4月,上半年度,公司的通信线缆、特种、高速和系统业务均较稳健发展,其中通信线缆及高速业务规模虽没有完全达到预期的增长目标,但通信线缆业务毛利率水平有所提高,高速业务也维持着较快的增长速度。但在第二季度部分领域未达到预期增长,或出现较大的不利变化导致增长乏力甚至出现较大下滑趋势,对公司整体业绩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同时汇率波动导致公司出现一定损失,主要如下:

1、卫星及无线业务前期在国家级行业政策导向积极且一季度实现较好增长的背景下,公司测算了比较乐观的预期目标,但五月以来相关项目推进未达原预期进度,目前短期内客户订单需求释放未达预期。

2、PCB业务在第二季度整体行业形势严峻、通信PCB领域普遍出现下滑,而公司PCB业务最大客户业绩也出现大幅下滑导致其订单突发性大幅缩减,导致公司PCB业务低于预期、亏损加大;另一方面,PCB行业的不景气影响了公司第二季度推进引入战略合作方工作的进度,导致PCB业务扭亏减亏工作进程未达到原预期。前述行业及客户的情况变化导致公司PCB业务上半年度亏损约3775万元,对公司上半年度整体业绩造成较大的负面影响。

3、上半年度公司因汇率波动发生外汇衍生产品损失2,080万元。

③公司业务变化的主要特征

公司目前业务领域包括通信、特种、数据中心、卫星互联网等,其中通信领域目前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超50%,特种业务目前占公司整体营收10%-15%,相关业务主要呈现季节性及周期性特征,具体情况如下:

a)公司传统通信业务及特种业务受传统春节、七八月暑期高温假影响,在同样环境下形成“第一季度及第三季度相对淡季,第二季度及第四季度业务比较平稳”的季节性特征。

b)在通信领域,公司目前最主要提供基站设备内部及设备之间关键信号互联产品,该类业务主要受通信市场建设周期影响,随着通信基建的建设周期呈现周期性波动。

c)其他领域业务目前季节性特征并不特别明显,但会受行业建设大周期出现波动。

综上所述,公司在做经营计划时对未来预期相对比较乐观,而公司在设置考核指标时行业短期趋势及业务背景与经营计划也相对匹配,同时为了实现较好的激励效果,设置了有一定挑战性的业绩考核指标,并分设了触发值(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分别为1.4亿元、2.1亿元、3亿元)及目标值(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分别为2亿元、3亿元、4亿元)在当时背景下该业绩考核指标相对合理。另一方面前述三年期的业绩考核指标也是公司在综合历史五年经营情况、行业大趋势、业务布局、经营方案因素后设置的中长期经营计划目标,虽然短期内可能会出现一些波动,但公司仍有机会并将全力去争取实现中长期的经营目标。后续PCB行业尤其是通信PCB业务市场需求出现较大变化,公司PCB业务大幅下滑,并同步影响了公司第二季度引入战略合作方的进度,导致业务出现大额亏损,同时战略减亏工作进度延缓;另一方面卫星业务仍处于战略投入及成果转化期,公司在持续重点投入的同时行业亦未出现明显需求释放;加之汇率波动导致公司出现一定损失。前述因素综合致使公司2023年度上半年度的业绩与本次股权激励考核指标预期出现了偏差。

虽然目前短期业务存在波动、相关战略工作进程延缓导致公司最近一期业绩考核条件实现难度高,但公司仍会全力争取达成后续中长期的相关业绩考核目标。

(2)请结合回复(1),说明你公司生产经营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是否影响你公司2023年业绩考核指标完成,并充分提示风险。【回复】

目前公司PCB业务(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约10%-12%)受行业影响市场需求比较萎靡,同时公司PCB业务的最大客户自身出现大幅下滑,因此公司PCB业务的生产经营出现了较大的不利变化,相关变化会对公司2023年业绩考核指标完成造成较大负面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与此同时,公司上半年度业绩与考核目标有偏差,但公司仍会积极努力争取考核目标的触发值,经营层面,公司高速业务及特种业务订单情况未偏离预期,高速业务目前也陆续达到公司预期的较好增长趋势,海外业务在经营团队的努力

下目前也获得一定的突破;PCB板块,公司正在积极推动引入战略合作方、开拓市场等举措,争取尽快扭亏;同时公司会加快推进部分亏损资产的清理工作,并会考虑将部分非主业的盈利资产与亏损资产一并出售,来降低亏损资产对公司业绩的负面影响,并争取对整体利润目标的实现有所贡献。

下半年度及未来年度,在现阶段整体经济环境压力下,公司经营团队迎难而上,大力扩展海外市场,积极推进对亏损资产和非主业投资收益资产的战略合作和处理处置,进一步聚焦优势主业,为争取达成三年期股权激励业绩考核触发及目标全力以赴。此外,公司系统卫星业务目前仍在持续投入期,投资回报周期、短期盈利能力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且目前卫星互联网行业需求仍未明显释放,公司卫星及无线设备业务目前暂未达到乐观的预期;同时,相关海外业务开拓、引入战略合作方及处置亏损资产虽已有较明确的方向及计划,但亦存在实际进度与计划出现偏差、扭亏工作未达预期的可能。公司可能会出现短期业绩目标不达预期的情况。公司再次郑重提醒投资者全面看待公司业务存在的机遇和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2.报告期末,你公司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深圳市金泰诺技术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泰诺”)的往来款余额为2.52亿元,计提坏账准备2,441万元,《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显示,该笔

往来款主要系2021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黄华昌、金泰诺于2021年12月31日进行的一揽子交易所形成。前期公告显示,相关交易资产包括股权、债权及土地房产所有权,交易总价3.32亿元,截至目前金泰诺尚未支付剩余转让款项2.42亿元,你公司称主要系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未达成。请结合黄华昌、金泰诺对交易相关股权、债权及土地房产所有权的实际控制、运营等情况,说明金泰诺仍未支付剩余转让款的具体原因及合理性,是否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4.2.5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并说明剩余转让款后续支付的具体安排。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2021年12月,公司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率,聚焦资源于核心业务发展,与实控人黄昌华先生、原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金泰诺技术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泰诺”)进行一揽子交易,交易资产含股权、债权及土地房产所有权,交易总价33,205.35 万元,前述一揽子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一揽子交易协议》的约定,公司将“(1)金信诺对金诺(天津)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诺保理”)享有的人民币72,799,936.37元的债权(转让价格为72,799,936元)、(2)金诺保理36.0060%的股权(转让价格为29,253,532元)及(3)金信诺持有的位于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的土地使用权及土地附着的房屋建筑所有权(转让价格为230,000,000元,以下简称“龙岗项目”)”转让给金泰诺公司,前述一揽子交易的交易总价为332,053,468元。转让款按照如下方式由黄昌华、金泰诺分期支付到金信诺账户:(1)金信诺董事会作出通过本次转让的董事会决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黄昌华及金泰诺应当一次性向金信诺支付预付款人民币90,000,000元;(2)剩余股权转让款项应在金泰诺完成对保理股权及或有负债的尽职调查后由黄昌华及金泰诺在三个月内支付完毕;(3)剩余土地及房产转让款项应由黄昌华及金泰诺在金泰诺对龙岗项目的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完毕后一年之内支付完毕。金泰诺按照《一揽子交易协议》的约定支付第一笔转让价款9,000万元;而第二笔款项,在交易对手方对金诺保理尽调过程中发现金诺保理大股东自身经营原因配合度低导致尽调资料提供及股权变更登记进展缓慢;另一方面,公司还未完成金诺保理及金泰诺进行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同时也还未完成龙岗工业园不动产权证书的变更手续;因此第二笔及第三笔交易付款条件尚未达成。金泰诺尚未向金信诺支付一揽子交易项下的剩余的转让款与《一揽子交易协议》的付款条款约定相符。交易的债权已完成转让给交易对手方,金泰诺及龙岗工业园的运营自2022年1月起均由其独立团队负责,金泰诺已在实际经营龙岗工业园,但龙岗工业园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完成变更登记,金泰诺目前无法使用龙岗工业园进行抵押、处置等活动,因此目前金泰诺有相关土地房产的使用权但还尚未获得所有权。

公司在2021年底筹划一揽子交易主要出于当时公司现金流较紧张,同时参股的保理公司有较大风险且短期内无法解决会严重影响公司整体经营及融资,龙岗工业园房产具备价值但公司使用效率及运营效率都较低,为了处理与主业关联度低的资产,回流对应的现金投入主业,公司将前述保理业务资产及龙岗工业园房产合并出售,在筹划过程中公司与多个潜在交易对手方进行过撮合,只有最终的交易对手方愿意接受公司合并出售保理业务及房产的条件,同时因交易金额较大,资产转让程序办理过程中有部分遗留问题(龙岗工业园前期抵押)需要解决,同时在房产登记手续完成前交易对手方无法使用该资产进行抵押、处置等安排,因此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协商约定双方均应提供一切必要的文件和手续积极推进房产所有权变更且房产转让的付款节点在变更登记手续办完后。关于龙岗工业园转让的付款条件是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基于房产所有权变更特殊性考虑,双方协商一致,符合商业惯例。公司在筹划一揽子交易时,龙岗工业园的闲置率达40%,资产现金回收率不足5%,在公司提出一揽子交易后,深圳证券交易所亦对本次交易表示关注,公司在当时测算,以公司原有的团队及条件下,乐观预计龙岗工业园在2023年底实现满租,预计2026年能实现收入基本与固定成本持平,即公司运营龙岗工业园预计未来几年仍保持持续亏损。另一方面本次一揽子交易处理了公司保理业务资产,收回逾7,000万元的保理公司相关较长账期应收账款;并解决了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及其它融资的实质性阻碍,为公司降低超过1,000万元财务成本。同时,本次一揽子交易在公司资金短缺时回流9,000万现金。综上所述,本次一揽子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另外,经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充分沟通,交易对手方认可目前状况不影响一揽子交易有效性,目前交易对手方正积极准备尽快支付第二笔股权转让款,同时公司在积极与金诺保理相关方积极沟通推进相关工作进程。根据合同约定,交易对手方需要在龙岗工业园的不动产权证书办理完毕后支付剩余土地房产转让款,目前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还未达成,同时经与金泰诺沟通确认,目前金泰诺运营龙岗工业园项目尚未实现盈利。公司一直在重点协助推进金泰诺与龙岗当地政府产业引导协议的落实及签订并完成龙岗工业园不动产权证书的变更手续,截至今年9月该事宜已取得阶段性进展,预计2023年年内

能够落实变更手续,金泰诺将会根据约定在取得龙岗工业园不动产权证书后付清剩余款项。

综上所述,上述一揽子交易已履行审议审批程序,交易具备真实的交易背景,交易具有客观原因及合理性,合同约定符合商业惯例。一揽子交易剩余2.42 亿元资产转让款未支付系因原签订的转让协议约定的付款条件未达成,交易过程中公司不存在为交易对手方提供资金的情形,因此金泰诺对公司关于一揽子交易的往来欠款不属于《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4.2.5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二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实际控制人黄昌华及金泰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意见】

(1)核查程序

会计师履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a)检查一揽子交易的审议程序,包括董事会审议情况、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审议情况、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计处理是否恰当;

b)获取一揽子交易协议,向发行人管理层了解一揽子交易的具体付款安排;

c)访谈公司管理层,了解金诺保理股权变更及龙岗工业园产证变更进展及金泰诺款项支付的资金安排。

(2)核查结论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

1、一揽子交易涉及的金泰诺及龙岗工业园的运营均由交易对手方的独立团队负责,但龙岗工业园不动产权证书尚未完成变更登记,金泰诺目前无法使用龙岗工业园进行抵押、处置等活动,因此金泰诺目前有相关土地房产的使用权但还尚未获得所有权,剩余2.42亿元资产转让款未支付与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一致。

2、公司一揽子交易合同约定的付款安排和付款进度符合商业惯例,主要受龙岗工业园产权变更手续延迟因素影响,金泰诺未支付剩余2.42亿元资产转让款具有合理性。

3、公司一揽子交易缓解了公司现金流紧张问题,合同约定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公司与交易对手方在推动龙岗工业园不动产权证书变更及剩余款项的支付。

综合上述分析,公司一揽子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4.2.5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不得以下列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第二十八条 上市公司因购买或出售资产可能导致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应当在公告中明确合理的解决方案,并在相关交易实施完成前解决,避免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规定的情形。实际控制人黄昌华及金泰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3. 报告期内,你公司PCB系列产品毛利率为-13.96%,较2022年进一步下降5.05个百分点。请结合市场竞争、下游需求、生产成本及客户结构等方面变动情况说明PCB产品毛利率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具有持续性。

【回复】

报告期内PCB行业深度调整,受行业市场竞争加剧的影响,全行业出现下滑,尤其是今年二季度通信PCB整体行业下滑形势严峻;另一方面宏观经济萎靡,通信行业终端(主要指各大通讯运营商)资本开支谨慎,需求释放不足,以及中美贸易战以来,部分欧美客户逐步将部分供应链需求转移至海外,对公司造成一定影响。2023年1-6月公司PCB 系列产品收入1.19亿元,同比下降38.47%。

2023年1-6月及2022年PCB 产品生产成本构成如下(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变动
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金额占营业成本比重

原材料

原材料6,905.3950.93%19,524.6551.59%-0.67%
人工工资1,105.018.15%3,391.958.96%-0.81%
制造费用5,549.4640.93%14,928.5939.45%1.48%
合计13,559.86100.00%37,845.19100.00%

公司PCB产品成本占比较大的主要为直接材料和制造费用,其中原材料主要为覆铜板,PCB产品的直接材料占比较2022年略有下降;制造费用占比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公司产能不足,相关制造费用分摊占比较高,单位生产成本较高。

2023年1-6月及2022年PCB 系列产品前十大客户构成如下(单位:万元):

2023年1-6月2022年
客户名称金额PCB收入占比客户名称金额PCB收入占比
客户二2,023.4116.99%客户一8,923.1326.72%
客户一1,968.1616.53%客户二2,534.067.59%
客户十一693.395.82%客户三1,492.254.47%
客户三665.055.58%客户四1,317.243.94%
客户八625.725.25%客户五1,175.163.52%
客户七608.005.10%客户六1,076.693.22%
客户十二468.483.93%客户七1,069.283.20%
客户五382.503.21%客户八990.142.96%
客户十345.172.90%客户九956.952.87%
客户十三173.311.46%客户十889.282.66%
合计7,953.1966.78%合计20,424.1861.16%

从客户结构来看,公司原有的通信领域大客户业绩大幅下滑导致自身需求下降订单减少,另一方面目前通信PCB业务订单在往海外转移,对PCB系列的订单影响较大。但公司在积极拓展国内的新客户,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公司在全力推进引入战略合作伙伴、调整产品结构,期望能进一步释放产能。综上所述,本报告期公司PCB系列产品毛利率下降主要系市场竞争及下游需求减少公司产能不足单位成本增加所致,具有合理性。与此同时,公司正积极推动PCB业务的扭亏工作,该业务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

4. 报告期内,你公司研发投入9,7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7.51%,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为55.63%,较2022年增长12.75个百分点。请结合研发项目进展情况及研发支出资本化的具体确认原则,分析资本化率变化原因及会计处理的合规性。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度2022年1-6月同比变动较上年变动
研发投入金额(元)97,335,898.31226,381,023.0776,334,665.1127.51%-14.01%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54,146,666.8797,081,754.7833,303,901.1362.58%11.55%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55.63%42.88%43.63%12.00%12.75%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第七条至第九条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应当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研究是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开发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符合条件的予以资本化,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计入当期损益。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条件是: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在公司政策层面,公司建立完善了研发财务管理办法、项目变更等研发流程制度,实现了对研发项目从预算管理、立项、项目实施、中止/变更、结项等全过程管理。公司标准研发项目按照概念阶段、计划阶段、开发阶段、试量产/迁移阶段、 量产阶段全生命周期流程管理,并由相应评审委员会作出评审。

在计划阶段输出可行性分析报告上报评审委员会评审,在评审会议上,评审委员会将对项目团队成员、项目预算、项目开发计划、项目各类风险点、项目相关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可以应用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产品并取得经济效益做出决策,决策通过后项目正式进入开发阶段,项目开始资本化。

2023年上半年度报告期内持续投入的研发项目进展情况(单位:万元):

项目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金额期末余额截止目前进展情况
5G及物联网相4,615.945,414.6710,030.60开发中

关项目

公司研发项目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会计政策,研究阶段发生的支出进行费用化处理,开发阶段的支出从资本化时点开始进行资本化处理。公司研发项目结合企业会计准则资本化确认原则如下: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公司研发部门编制研发项目立项报告,对立项目的、开发内容和目标、计划进度、人员安排、经费预算等进行说明,当计划阶段结束时,研发部门会提交可行性分析报告,评审委员会对技术可行性、工艺可行性等进行评估,在确认研究成果可以应用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产品并预计可以取得经济效益后,进入开发阶段。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项目在立项时,已经确定研发项目意图,用于对外出售或者内部使用,通过评审委员会评审,对研发项目意图进行了再确定。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研发项目形成主要经济利益通过新工艺提高生产效率或新技术研发新产品或技术许可产生预期收入的方式实现。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公司在通讯行业及特种科工行业深耕多年,公司秉行“5G与智联网”及“军民融合”一体两翼的发展战略,至今已有近二十年经验和技术积累,这些为进一步的研发提供了良好技术底蕴;公司一直重视研发投入,公司拥有足够的资金支持研发活动;公司销售队伍完善,产品覆盖面广,公司建立了以客户为中心的企业文化,公司用优质的产品和有力的技术支持保障客户需求,实现共赢,保障了产品的顺利销售。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公司在研发项目立项时对研发支出进行严格的预算管理,主要包含材料费、人工费、 设备折旧费、动力费等,公司按照项目对各研发项目实际发生的费用进行归类,各项目的实际支出均能进行合理可靠计量。综上,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的具有合规性。

公司研发投入资本化,以及资本化比例波动较大是合理的。根据IDC、中商产业研究院,我国服务器市场规模由2019年的182亿美元增长至2022年的273.4亿美元,复合年均增长率达14.5%,预计2023年我国服务器市场规模将增至308亿美元。公司从2017年开始卫星通信领域的布局,依靠在调制/波束、射频前端芯片以及相控阵卫星终端、便携式智能终端、动中通天线等技术和产品的战略布局,深度整合卫星通信及5G覆盖。公司于2023年加大对5G及物联网相关项目研发项目的投入,不仅能保证公司在该领域的领先地位,更是为了满足客户需求,提高市场占有率。

综上所述,2023年度公司处于研发战略加大投入时期,对于价值不高的历史项目,公司对其进行终止研发或者暂停研发处理,将有限的投入集中在优势的项目上。故当期研发投入资本化比例波动较大是合理的。

【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意见】

(1)核查程序

会计师履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a)了解、评价和测试与研发支出相关的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

b)取得公司研发投入清单,分析研发投入变动的原因是否合理;

c)获取研发支出明细账,分析会计处理方式是否准确;

d)获取研发立项、项目申请可行性报告、项目资本化审批表等文件资料,判断资本化时间节点是否准确,评价管理层所确定的开发支出资本化条件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2)核查结论

经核查,基于实施的审计程序和目前已获取的资料,会计师认为资本化率变化与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和研发方向调整所致,公司研发支出资本化核算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5.报告期末,你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余额1.59亿元,占净资产比例为6.51%,本期新增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417.04万元。请说明各项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项目的确认及计算过程,并结合你公司盈利能力、大额可抵扣亏损等情况,说明你公司未来期间是否能够产生足额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是否谨慎,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请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回复】

(1)各项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项目的确认及计算过程

2023年半年报,我司根据各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期末余额期初余额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13,171,102.871,975,665.4316,091,261.002,413,689.15
可抵扣亏损698,158,282.74123,957,911.07652,372,906.13114,123,491.26
坏账准备98,824,733.5815,021,331.9098,754,129.2015,171,488.34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19,789,748.433,627,790.8336,231,336.797,626,896.33
计入当期损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减少)5,879,703.95881,955.59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4,500,000.00675,000.004,500,000.00675,000.0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587,713.85238,157.081,659,921.39248,988.21
预计负债以及预计退货损益影响1,434,143.16215,121.481,434,143.41215,121.52
递延收益44,599,461.878,622,096.5423,313,305.425,472,831.81
股权激励796,732.47119,509.8735,363.825,304.57
租赁负债以及使用权资产影响2,249,310.19337,396.533,658,188.72548,728.31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21,698,112.613,254,716.8921,698,112.613,254,716.89
合计912,689,045.72158,926,653.21859,748,668.49149,756,256.39

(2)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依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我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

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3)未来期间是否有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相关确认是否谨慎,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我司2022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78亿元,全年营业利润率为-21.34%,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7.71%;2023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020.17万元,营业利润率为2.97%、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9%,从趋势上看,我司2023年上半年度实现了扭亏为盈,盈利能力有所好转。

报告期内,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为可抵扣亏损,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的相关规定,集团内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对过去 10 年形成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

同时,公司也在谋划更长远的发展,深入分析国际格局、行业趋势,大力拓展海外市场,“海外”、“创新”双轮驱动,积极推进对亏损资产和非主业投资收益资产的战略合作和处理处置,进一步聚焦优势主业,为争取达成经营计划目标全力以赴。结合我司未来几年的经营计划,公司管理层对公司中长期未来盈利能力持续转好有信心。

每年度终了,我司会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详细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基于以上情况,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公司综合考虑自身盈利情况、业务规模、经营计划及未来预期等多种因素,预计将在可弥补期间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的应

纳税所得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依据充分、谨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意见】

(1)核查程序

会计师履行的核查程序如下:

a)获取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了解递延所得税资产形成原因及确认的具体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b)与管理层就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计划和情况进行沟通与讨论,评价管理层对公司的可抵扣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判断是否谨慎,依据是否充分;

c)获取公司的未来可抵扣期间内的盈利预测表,分析评估预测的模式、销售收入增长率、毛利率、期间费用率等关键参数的选择是否合理;复核测试日时点公司销售收入情况,评估公司对未来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的判断的依据是否谨慎。

(2)核查结论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主要来源于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存货跌价准备等资产减值准备、收到递延收益、未弥补亏损导致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基于已获取的资料,在可预见的未来期间内,公司在报告期末时点判断预计能够获取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公司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符合谨慎性原则,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特此回复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