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诺: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0-31  金信诺(300252)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3-117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申请相关授信业务,公司子公司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安泰诺”)、赣州金信诺电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电缆”)拟为前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本金分别为8,000万元和15,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只需相关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披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黄昌华
注册资本66,215.3834万人民币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九道10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0栋B座26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36281327C
成立时间2002年04月02日
营业期限2002年04月02日至5000年01月01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通讯线缆及接插件、高频连接器及组件、低频连接器及组件、高速连接器及组件、光纤光缆及光纤组件、光电连接器及传输器件、光电元器件及组件、电源线及组件、综合网络线束产品、印制线路板、汽车线束及组件、室内分布系统、工业连接器及组件、流体连接器、无源器件、通信器材及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生产场地另办执照)、销售(以上不含专营、
专控、专卖及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与测试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及限制项目)、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普通货运;增材制造设备、耗材、零件、软件的技术研发、生产及销售;海洋工程专用设备、导航、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的制造及销售。
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常州安泰诺、赣州电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5,444,167,789.615,518,854,037.26
负债总额3,498,376,036.893,053,171,510.32
归母净资产1,893,215,624.812,408,936,237.41
营业收入2,131,385,977.361,611,970,235.05
利润总额-455,834,291.386,047,321.83
归母净利润-377,769,295.225,241,143.23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建设银行业务担保协议

1、保证人(甲方):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赣州金信诺电缆技术有限公司

2、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

3、债务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余额,以及相应利息(含复利和罚息)、费用、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垫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金额:担保的最高债务本金余额合计为8,000万元

7、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按乙方对债务人单笔融资分别计算,自单笔融资业务起始日起至该

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乙方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乙方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二)浦发银行业务担保协议

1、保证人: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赣州金信诺电缆技术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债务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金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15,000万元

7、保证期间:

按债权人对债务人每笔债权分别计算,自每笔债权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债权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保证人对债权发生期间内各单笔合同项下分期履行的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为各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至该单笔合同最后一期还款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宣布提前到期的主债权为债权确定期间内全部或部分债权的,以其宣布的提前到期日为全部或部分债权的到期日,债权确定期间同时到期。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210,49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111.18%;其中,审议通过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为2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105.64%;对外担保额度为10,490万

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5.54%。公司的实际担保余额为不超过70,471.34万元人民币(其中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63,566.3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37.22%。

除此之外,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无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五、备查文件

1、常州安泰诺、赣州电缆股东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