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诺: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毕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3-136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实施完毕
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325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500,000-1,000,000 股(含),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25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五条规定,本次回购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3)。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5%,成交的最低价格为8.57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9.9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8,987,08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1、2023年9月19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5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0.0755%,最低成交价格为8.57元/股,最高成交价格为8.6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315,38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9月20日在创业板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107)。
2、截至2023年9月28日,公司已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0755%,最低成交价格为8.57元/股,最高成
交价格为8.6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315,38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在创业板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09)。
3、截至2023年10月31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831%,最高成交价为9.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5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807,880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2023年11月2日,公司已累计回购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0906%。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日在创业板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18)。
4、截至2023年11月30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662,153,834股的比例为0.0906%,最高成交价为9.4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5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280,08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4日在创业板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120)。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符合公司《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相关内容,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发布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行为。
四、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000,000股,已全部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若本次回购的股份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的公司股本结构测算,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1、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则预计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实施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回购前 | 回购后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8,907,529 | 19.47% | 129,907,529 | 19.62%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533,246,305 | 80.53% | 532,246,305 | 80.38% |
总股本 | 662,153,834 | 100.00% | 662,153,834 | 100.00% |
2、若本次回购股份全部予以注销,预计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 回购前 | 回购后 |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28,907,529 | 19.47% | 128,907,529 | 19.50%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533,246,305 | 80.53% | 532,246,305 | 80.50% |
总股本 | 662,153,834 | 100.00% | 661,153,834 | 100.00% |
五、其他说明
1、公司本期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的方式等符合《报告书》内容。
2、公司本期回购股份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内未回购公司股份: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个交易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个交易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前半小时内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4、公司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2023 年9月19日)前五个交易日(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18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为250,417,973股。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回购股份的数量未超过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之日前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累计成交量的25%。
5、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并予以实施,若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用于实施上述用途,未转让部分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注册资本将相应减少,届时,公司将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注销的决议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就注销股份及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等法律程序,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本次回购的股份存放于公司证券回购专户,在回购股份过户/注销之前,回购股份不享受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增发新股和配股、质押、股东大会表决权等相关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