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诺: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1、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并于2022年6月6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21日、2022年6 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金信诺A股普通股股票。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以7.14元/股的价格非交易过户至“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0.1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暨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3、根据公司《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一次性解锁。
4、鉴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于2023年6月23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6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编号:2023-078)。
5、2023年11月30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出售完毕的公告》,锁定期届满后,管理委员会授权人员出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持 100 万股股份,出售股份占公司总股本 0.1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已全部出售完毕。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原因
根据公司《草案》的相关规定:“若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全部出售或过户至本计划份额持有人,且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的,经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已按规定清算分配完毕,经持有人会议审议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审批程序
2023年12月27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召开2023年第十五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2023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根据公司《草案》的相关规定及2022年6月6日召开的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本次公司提前终止员工持股计划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