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诺: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09  金信诺(300252)公司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和2023年12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3年第十四次会议和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为子公司提供人民币215,000万元担保额度。其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170,000万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45,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3)。

二、担保概述

为了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子公司赣州金信诺电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电缆”)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支持赣州电缆的业务发展,公司为其前述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债权额为5,0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范围内,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被担保方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截至目前担保余额可用担保额度是否关联担保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赣州电缆70.82%30,000.0010,814.319,185.7

三、被担保人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赣州金信诺电缆技术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肖东华
注册资本7,700万人民币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赣州开发区香港工业园(北区)工业四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3796961519D
成立时间2006-12-27
营业期限2006-12-27至2026-12-26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医用口罩生产,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住房租赁,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医用口罩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劳动保护用品生产,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关系公司持有赣州金信诺电缆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

(二)被担保方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截至2023年9月30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816,508,007.40815,391,146.86
负债总额601,893,664.90577,435,076.97
净资产214,614,342.50237,956,069.89
营业收入748,655,721.83483,579,567.68
利润总额49,083,915.5625,918,290.24
净利润44,608,758.1123,321,836.76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

2、保证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债务人:赣州金信诺电缆技术有限公司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人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

5、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金额:主债权本金最高债权额为5,000万元

7、保证期间:

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如果被担保债务应当分期履行,则债权人既有权在每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该期债务履行保证责

任,也有权在主合同项下该期之后任何一期债务的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担保范围内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并有权在因该期债务逾期而依照主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而宣布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内要求保证人就宣布提前到期的全部债务履行保证责任。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245,49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129.67%;公司及子公司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235,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124.13%,对外担保额度为10,49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5.54%。公司实际担保总额为不超过61,228.20万元人民币(其中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59,969.0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32.34%。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