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诺: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并调整实施方式、调整投资结构及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252 证券简称:金信诺 公告编号:2024-028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实施方式、
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信诺”)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实施方式、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集中管理募投项目,同意新增KINGSIGNALCABLE TECHNOLOGY(THAILAND)COMPANY LIMITIED(以下简称“金信诺(泰国)电缆”)为高速率线缆、连接器及组件生产项目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加泰国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将该项目实施场地由“通过租赁获得”调整为“通过租赁、使用自有厂房或改建、购置获得”,调整高速率线缆、连接器及组件生产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745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8,500万股,发行价格为6.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2,1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9,258,490.6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2,841,509.36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为人民币85,000,000.00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427,841,509.36元。上述募资资金已于2023年1月1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0032号),确认募集资金到账。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51,284.15万元,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 |
1 | 高速率线缆、连接器及组件生产项目 | 31,893.95 | 22,300.00 |
2 | 高性能特种电缆及组件生产项目 | 10,519.49 | 8,000.00 |
3 | 卫星通信终端及电磁兼容解决方案研发项目 | 11,033.71 | 7,000.00 |
4 | 补充流动资金 | 18,000.00 | 13,984.15 |
合计 | 71,447.15 | 51,284.15 |
三、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调整实施方式和投资结构的情况
(一)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的原因及情况
1、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原因
为了推动公司高速业务国际市场战略布局,有效提升高速业务海外市场份额和大客户渗透率,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实现募投项目经济效益,公司拟增加金信诺(泰国)电缆为高速率线缆、连接器及组件生产项目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通过内部往来等方式划拨募投项目实施所需资金,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相应增加。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变更前 | 变更后 |
实施主体 | 深圳讯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讯诺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KINGSIGNAL CABLE TECHNOLOGY (THAILAND) COMPANY LIMITIED |
实施地点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 | 中国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泰国 |
2、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KINGSIGNAL CABLE TECHNOLOGY (THAILAND) COMPANY LIMITIED |
授权代表 | 张钊源 |
注册资本 | 184,000,000泰铢 |
地址 | 300/65, Mu 1, Ta Sit Sub-district, Pluak Daeng District, Rayong Province. |
注册登记号 | 0115562011564 |
成立时间 | 2019-4-22 |
主营业务 | 生产销售产品、进出口电力电缆 |
股东关系 | 公司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持有金信诺(泰国)电缆100%股权 |
(二)本次募投项目调整实施方式和投资结构的情况
公司拟增加金信诺(泰国)电缆作为高速率线缆、连接器及组件生产项目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增加泰国。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需要在泰国配套实施场地,公司拟将高速率线缆、连接器及组件生产项目的实施场地由“通过租赁获得”调整为“通过租赁、使用自有厂房或者改建、购置获得”,并对应调整内部投资结构,总投入金额维持不变,具体投资项目变动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 投资金额 | 拟使用募集资金额 | ||
1 | 建设投资 | 24,841.52 | 22,300.00 | 24,841.52 | 22,300.00 |
1.1 | 工程费用 | 23,260.95 | 22,300.00 | 23,760.95 | 21,965.39 |
1.1.1 | 场地购置 | - | 2,500.00 | 2,500.00 | |
1.1.2 | 场地装修费用 | 2,283.00 | 2,083.00 | 1,583.00 | |
1.1.3 | 设备购置及安装费用 | 20,977.95 | 19,177.95 | 17,882.39 | |
1.2 |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 1,334.61 | 834.61 | 334.61 | |
1.3 | 预备费 | 245.96 | - | 245.96 | - |
2 | 项目研发费用 | 4,420.00 | - | 4,420.00 | - |
3 | 铺底流动资金 | 2,632.43 | - | 2,632.43 | - |
合计 | 31,893.95 | - | 31,893.95 | - |
四、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操作流程
1、采购中心根据募投项目的相关业务合同,明确拟使用外汇的种类及支付金额,提交付款申请单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2、财经中心对募投项目合同审核付款额无误后,根据审批后付款申请单的外汇种类及金额,办理外汇付款,并建立明细台账,并定期汇总使用外汇支付募投项目的资金明细表,同时报送保荐机构。
3、财经中心定期统计未置换的外汇支付募投项目款,根据垫付的外汇统计编制置换清单并报送公司董事长审批,履行募集资金支相关审批程序。经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审核后,财经中心根据置换清单,将外汇支付的募投项目建设所使用的款项,从相应募集资金专户中等额置换转入公司基本户或一般户,同时通知保荐机构。
五、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实施方式、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调整主要是增加新增金信诺(泰国)电缆为高速率线缆、连接器及组件生产项目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增加泰国为该项目的实施地点,将该项目实施场地由“通过租赁获得”调整为“通过租赁、使用自有厂房或者改建、购置获得”,调整高速率线缆、连接器及组件生产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并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上述调整是公司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募投项目建设需求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能够更加充分地发挥公司现有资源的整合优势,符合公司可持续性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优化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按照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履行相关监管部门的审批、外汇登记和备案程序,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合法、有效。
六、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实施方式、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管理
为确保募集资金规范管理和使用,保障募投项目实施效率,公司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放公司拟投入的募集资金,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派的相关
人员全权办理本次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调整实施方式和投资结构及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募投项目内完成相关备案、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并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根据实际需要安排项目支出等。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审议程序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实施方式、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新增金信诺(泰国)电缆为高速率线缆、连接器及组件生产项目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相应增加。在不改变公司对高速率线缆、连接器及组件生产项目的总投资额,保持募投项目实施成效不变的情况下,公司将该项目实施场地由“通过租赁获得”调整为“通过租赁、使用自有厂房或改建、购置获得”,并对应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同时,为了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的支付方式、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将根据实际情况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本次调整不会改变公司对高速率线缆、连接器及组件生产项目的投入规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本议案尚需要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0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实施方式、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
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经核查,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投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增高速率线缆、连接器及组件生产项目实施主体,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相应增加并调整实施方式和投资结构及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实质影响,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同时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优化公司资源配置,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调整,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实施方式、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实施方式、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航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调整实施方式、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自有外汇方式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