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信诺: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公告
300252证券简称:金信诺公告编号:
2026-092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为公司担保的公告
一、担保情况概述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
月
日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向业务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供应链金融机构、综合性金融服务机构、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其它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等)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保理业务等,公司拟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16.80亿元;控股子(孙)公司为母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亿元。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6年
月
日至2026年
月
日,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具体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和2025年
月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申请授信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赣州金信诺电缆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州电缆”)、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安泰诺”)为前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最高余额为5,500万元,保证期间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基本信息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名称
| 公司名称 |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
| 法定代表人 | 黄昌华 |
| 注册资本 | 68,421.3953万元人民币 |
| 地址 | 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宝龙社区宝龙二路50号金信诺1号厂房1楼、19楼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736281327C |
| 成立时间 | 2002-04-02 |
| 营业期限 | 2002-04-02至无固定期限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是:通讯线缆及接插件、高频连接器及组件、低频连接器及组件、高速连接器及组件、光纤光缆及光纤组件、光电连接器及传输器件、光电元器件及组件、电源线及组件、综合网络线束产品、印制线路板、汽车线束及组件、室内分布系统、工业连接器及组件、流体连接器、无源器件、通信器材及相关产品的技术开发、生产(生产场地另办执照)、销售(以上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及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电子产品与测试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及限制项目)、技术服务及技术咨询;普通货运;增材制造设备、耗材、零件、软件的技术研发、生产及销售;海洋工程专用设备、导航、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的制造及销售。 |
| 担保方与公司的关系 | 赣州电缆、常州安泰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 否 |
2、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项目 | 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 | 截至202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5,115,453,994.16 | 5,401,823,403.57 |
| 负债总额 | 2,995,205,491.90 | 2,977,484,116.12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2,190,634,198.12 | 2,475,072,283.52 |
| 项目 | 2025年度(经审计) | 2026年1-6月(未经审计) |
| 营业收入 | 2,498,691,695.89 | 1,488,804,390.24 |
| 利润总额 | -36,640,959.32 | 15,117,004.07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4,352,709.94 | 24,991,187.98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债权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保证人:赣州金信诺电缆技术有限公司、常州安泰诺特种印制板有限公司
、债务人: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和所有
其他应付费用。
6、担保金额:主债权最高余额5,500万元
7、保证期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各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18,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不超过145.1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128,68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58.75%。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和逾期担保的情形,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情形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五、备查文件
1、浙商银行《最高额保证合同》;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金信诺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