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关于对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244号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3日早间开市前,你公司披露《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留置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7月2日收到茂名市监察委员会的电话通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周炜被实施留置措施。经公司与周炜家属确认,周炜先生于2023年7月1日被实施留置措施。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实作出书面说明:
1. 截至目前,你公司及周炜家属就周炜被留置调查涉及具体事项所掌握的信息。
2.评估前述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开展、控制权稳定性等方面可能产生的影响,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3.核实并说明前述事项的时间脉络及你公司知悉该事项的具体时点,说明是否存在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内幕信息提前泄漏的情形,并补充报备内部信息知情人及知情时点。
4.自查并说明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事项或你公司认为应当说明的其他情况。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7月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上海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3年7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