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宁健康: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周炜先生被茂名市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无法正常履职。会议由副董事长刘宁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经与会董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豁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期限,并于2023年7月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副董事长代表公司对外签署相关文件的议案》
鉴于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周炜先生于2023年7月1日被茂名市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无法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副董事长刘宁先生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以及代为履行公司董事会相关委员会成员的职责,同时授权副董事长代表公司对外签署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三年七月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