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宁健康: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查股网  2024-04-19  卫宁健康(300253)公司公告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对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2023年度在任独立董事王蔚松先生、冯锦锋先生、姚宝敬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卫宁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二〇二四年四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